招标详情
怀化市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厨具等物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2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2】1007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家具厨具等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2月28日
四、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厂房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6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6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p;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6三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6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 供应商提供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截图)
10、其他说明:(1)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本邀请公告中的“连续近6个月”均指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3)本邀请公告中“须提供网页打印件”至少包含查询的网站网址、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查询的具体内容;(4)本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及法人章,签字必须真实有效,不接受影印印章,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5)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名称为“资格证明材料文件”,须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按顺序逐条响应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彩色复印),资格证明材料、封面及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湖南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东路与香洲路交汇处世锦城9幢1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现更正内容如下: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并处于有效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法人或授权人现场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湖南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东路与香洲路交汇处世锦城9幢1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五、投诉处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怀化市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73694901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东路与香洲路交汇处世锦城9幢102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45-8775827(185696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