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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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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DW2022CG001(招标文件编号:DW2022CG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嘉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杨家社区冷家工业园区盘锦隆野科工贸公司101-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56.489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盘锦嘉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须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共计54人,其中:办税厅35人,内勤人员4人,司机5人,更夫3人,厨师2人,服务员5人以上其他人员如分配到食堂工作,须提供健康证(办理健康证费用自行承担)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合同需一年一签。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微(高级工程师),徐光霞(高级工程师),关月华(高级会计师),吕凤英(高级会计师),关大军(高级经济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5191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金源街160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 0427- 651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4单元2401

联系方式:黄工 0427-3257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427-325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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