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MJGC[XJ]2021001-5-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闽西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MJGC[XJ]2021001-5-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龙岩市绿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东山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 564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MJGC[XJ]2021001-5-1 包1
龙岩市绿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小洋、食得福、水吉等 | 小洋、食得福、水吉等 | 1 | 年 | 564900 | 564900.0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余祥龙 (包1) |
评审专家: | 杨希,吴丽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实行累进法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50(含,下同)以下 按1% ; 50-100 按0.9% ; 100-500 服务按0.5%、货物按0.6% ; 500-1000 服务按0.2%、货物按0.3% ; 1000-2000 服务按0.1%、货物按0.2% ; 2000-5000 服务按0.08%、货物按0.09% ; 5000-1亿元 服务按0.05%、货物按0.06% ; 1亿以上的 按0.01% (3)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500 1877 6070 5000 027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MJGC[XJ]2021001-5-1 包1 :5584.1元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西监狱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2号
联系方式:1395948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榕城广场5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87601739/87603304转8812/881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辜兴财
电 话:0591-87601739/87603304转8812/8813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