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物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物业采购项目
(一)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消防维护、外来人员接待服务;环境卫生清理服务和干警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就餐全过程服务等后勤保障服务以及辅助岗位人员(网络管理、文员、监控)劳务关系管理服务。
(二)物业相关委托采购服务
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标准保障干警食堂每天主、副食和调料等原料和后勤保障物资委托采购服务以及采购人办公楼玻璃门窗清洗服务。
二、后勤服务岗位要求
(一)环境卫生清理岗位要求
1.作息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每天早7:00上班,晚17:00下班,午休一个小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保洁人员串休。
2.岗位要求
(1)保洁人员配置4人,每天按工作流程对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2)公共区域设施每天进行擦拭,做到设施表面、走廊地脚线、腰线、窗台等附属物品清洁,无水印、无灰尘。保持公共部位门窗玻璃干净,拖把池清洁,楼梯扶手无积灰、无手痕,楼道无卫生死角。
(3)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办公楼公共区域地面进行拖擦除尘,做到地面清洁、光亮,确保各楼层各地面无烟蒂、无痰痕、无垃圾、无脚印。每季对理石地面进行专业保养,保证地面达到养护标准。
(4)做好蚊蝇消杀和灭鼠工作,卫生间每月彻底消杀一至两次。
(5)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桶等进行卫生消毒杀菌工作。每天及时清倒垃圾桶,更换垃圾袋。垃圾装袋后要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要求楼内无囤积垃圾现象。垃圾筒确保无烟头、痰渍,并及时清洗。
(6)保洁员在各服务区发现各类使用设施如有损坏,立即报给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7)负责办公楼外墙及围墙表面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墙面无灰尘,无污迹。
(8)每年不少于二次对墙面、天棚、灯具、装饰物等物体表面进行彻底清理,做到表面清洁光亮、无异味,无水痕。
(9)各会议室要求会前、会后各清理一次,日常卫生保洁每周二次。
(10)雨、雪天气及时铺设过门毯,并增加地面拖擦次数,保持地面清洁光亮,无污痕,无脚印。
(11)保洁用抹布分颜色管理,不同颜色擦拭不同部位。
(1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安保、消防岗位要求
1.作息时间:门岗均为24小时设岗,保安人员配置6人。
(1)白天工作岗位要求:24小时实施门禁管理,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监控岗负责大楼消防和安全监控。
巡逻楼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大楼内开水间和卫生间的关灯、关窗情况以及各楼层办公室关灯、关窗、锁门情况。00:6、00:2、00:22、00:18)夜间及节假日:夜班保安须保证实时在岗。夜间巡逻岗应于2(
、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对出入人员确认并登记。00:09至次日30:17)对外来的车辆,保安人员应查验证件,有礼貌的引导到规定位置停放,保证停车场安全有序。除工作时间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外,每日3(
2.服务内容:
(1) 负责辖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和夜间守卫工作。熟练掌握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制度和流程,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一般巡逻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做好“防盗、防水浸、防火”工作,确保安全辖区安全。
(2) 负责办公楼出入口的值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并坚持勤务处置汇报制度,防止发生恶性事故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3. 保安职责:
①负责办公楼和外围安全保卫工作。
②负责办公楼的防洪防汛工作。
③负责庭院停车场的卫生、除雪等工作。
④负责信函、报纸、邮件的分类和分发工作。
⑤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⑥负责出入车辆的登记、停放、疏导等工作。
⑦负责群体性上访、闹访、缠访人员的稳定、劝阻、安保等工作。
⑧日常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
⑨进出的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前进行备案。
⑩经常检查确认变电室、水泵房等重要部位。
⑾对空调系统、消防系统、水电系统每天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等问题,及时报告。
⑿防洪、除雪以及极端天气的防范工作。
⒀配合采购人承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快递的收取,消毒,分发和外来人员检查等。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 干警食堂服务人员岗位要求
1.作息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 ,每天早7:00上班,晚16:00下班。干警食堂人员配置4人。
2.服务内容:
(1)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和《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员工持证上岗,保证饮食卫生。
(2) 食堂卫生保持窗明几净、灶具明亮、地面清洁、排油烟机无油污,和面机、蒸饭车、冷藏柜、电烤箱等无污染,厨房无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卫生无死角。
(3) 严格执行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用具分开的卫生管理制度,如:刀、砧板,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保证就餐时环境卫生,营造一个温馨、健康、愉快的就餐氛围。
(4) 保证饮食卫生质量,搞好后厨员工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勤换工作服,工作时要戴工作帽,厨房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
(5) 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增加花样品种,保证每餐主食3种以上;副食按照采购人要求落实,根据季节菜品变换,不断改善干警伙食,以满足大多数干警的口味。
(6) 必须确保食堂卫生清洁和食品安全,严格按照要求对餐具、地面、墙面定期消毒,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 就餐时间:每天早餐8:00-8:40;中餐11:30-12:10。
就餐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临时接待和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加餐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就餐人员包括在院干警和上级考察人员用餐。
(8)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配置1人。负责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负责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业培训。
(2)岗位要求
①做好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
②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公司派发的任务,提高服务质量。
③以身作则,提高服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能力。
④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伍团结,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
⑤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⑥教育、监督服务人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
⑦教育、监督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⑧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防疫工作)。
⑨每周休1天,每天工作时间:早8:00-16:30。
(五)辅助岗位配置:网络管理员1人,扫描员2人,监控员1人。供应商负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项保险手续。若发生人身伤害,协助办理工伤理赔手续。
(六)物业相关委托服务要求
1.干警食堂食品委托采购工作要求
(1)日常就餐人员人数为90人,干警食堂每天提供早、中二餐服务,就餐标准为25元每人每天,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临时加餐、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加餐标准以采购人通知的标准为准,一事一议,据实采购。
(2)根据就餐标准编制每周菜谱,实行计划采购:米、面、油、调料以月为采购周期;副食品如青菜、肉类、水产品按每天用量采购,尽可能不留库存。
(3)食品采购基本要求:未经有关部门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和含有致病性寄生虫的原料及食品不采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破损,可能造成污染的和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的原料、食品不采购。
2.后勤保障物资委托采购要求
后勤保障物资包括:防汛,生活垃圾和食堂垃圾排放,扫雪用具,保安、保洁、食堂用品、用具等相关费用,以及房屋附属设施维修费用。
采购原则:货比三家,物美价廉。
3.办公楼玻璃门窗清洗工作要求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玻璃门窗表面清洁,无污渍,清洗过程安全无事故。
(七)其它要求
1.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按不同的工作性质,着统一服装,佩带胸卡。
2.后勤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3.后勤服务人员须通过正规的岗前培训,每年定期体检。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后勤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中标后,供应商需提供为本项目派遣的全部后勤服务人员的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所需证书和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健康证明材料。后勤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项目总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薪酬,各项保险、管理费、服务费、员工体检费、食堂食品和后勤物业保障委托采购费用以及税金等相关费用。
四、项目预算及其他要求
服务费按月支付,供应商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 服务期限和地点要求
(一)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第一年合同(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无异议,可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所有外省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