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041501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城兴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市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41501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三年总价为7993618.2元,每年费用为2664539.4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1-08-01 —— 2024-07-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食堂劳务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结算方式 47a765cf48964457a24bb79f7dc496da7993618.2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星城兴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30017850610525098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费用按季度结算,一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于当月10日前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陆拾陆万陆仟壹佰叁拾肆元捌角伍分(666134.85元)。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食堂用餐服务要求 5.2.1.1 基本用餐服务 早餐:点心4种,蛋类1种,粥2种,汤粉面2种(盖码配3种素菜、3种荤菜)。 中餐:4荤4素1汤(配水果、腐乳、老干妈等调味品); 晚餐:3荤3素1汤(配腐乳、老干妈等调味品)。 就餐模式根据各食堂场地的不同情况采取单品计价、套餐、自助餐相结合的模式。 5.2.1.2 盒饭送餐服务:承担甲方各类大型警保活动公安指挥部的服务和外送餐制作任务,外送餐标为2荤2素1蛋。 5.2.1.3 包厢用餐服务:中、晚餐随时接待会议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甲方制定,乙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5.2.1.4 自选用餐服务:早、晚餐提供不少于4荤4素1汤。 5.2.1.5 自助用餐服务:中餐提供不少于4荤4素1汤。 5.2.1.6 食堂全年不停餐,双休日、节假日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提供就餐服务。如遇开展大型警保活动,需提供应急供餐服务;遇重大事件或接待活动,甲方要求乙方安排服务人员到现场指挥部等外勤场所提供服务的,按照合同标准另行支付服务人员的劳务费用。 5.2.1.7 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拟定原材料采购清单,由甲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并送达,双方共同验收。 5.2.1.8 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推出特色菜、时令菜等,并协助甲方控制好用餐成本。 5.2.1.9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水电气及用具,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甲方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在两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甲方审批)。 5.2.1.10 乙方负责食堂所有工作场所、设备(包括工作和生活设施、用具)的日常清洁卫生;但厨房油烟管道清洗、虫害治理由甲方负责。 5.2.2 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5.2.2.1 按甲方的服务要求合理配置服务团队。 5.2.2.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5.2.2.3 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甲方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如确因工作原因乙方建议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 5.2.2.4 食堂对外公务接待任务,乙方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 5.2.2.5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聘工作人员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另派符合要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5.2.2.6 乙方所聘员工要求女职工法定年龄55周岁以下,男职工法定年龄60周岁以下。 附:人员配备表
5.2.3 项目管理要求: 5.2.3.1 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其职工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5.2.3.2 乙方应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5.2.3.3 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所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5.2.3.4 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食堂日常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整改。 5.2.3.5 乙方职工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甲方意见。甲方认为其能力不行需进行调换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 5.2.3.6 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5.2.3.7 乙方须自行配备员工工装。 5.2.3.8 乙方应每天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每周组织管理层工作例会和食堂内部质量检查,每月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和菜式推新。 5.2.3.9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食堂食材申报、验收、领用与保管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5.2.4 卫生管理要求: 5.2.4.1 乙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2.4.2 乙方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5.2.4.3 乙方自觉接受食药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5.2.4.4 乙方应将垃圾污物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5.2.4.5 乙方要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虫害预防工作。 5.2.4.6 乙方要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日常清理工作。 5.2.5 安全管理要求: 5.2.5.1 乙方应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5.2.5.2 乙方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2.5.3 乙方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2.5.4 乙方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2.5.5 乙方要严格上下班员工出入口通道检查,防止食堂食材外携丢失发生。 5.2.5.6 乙方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5.2.6 节能管理要求: 5.2.6.1 乙方要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节能管理工作。 5.2.6.2 乙方在餐厅在备餐时间严禁开空调,用餐区域开餐前20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10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不开灯,就餐完毕后10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节约能源。 5.2.6.3 乙方应做到厨房、更衣间等区域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厨房制作完毕后立即关闭气阀气源。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代表甲方对食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食堂服务和餐食质量进行监管。托管期间,由采购方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进行考核(包括卫生、餐食质量、服务质量)。 食堂满意率高于90%(含90%)时,按应付合同价款计算当季实际服务费用。食堂满意率低于90%(不含90%)时,按应付合同价款*满意率计算当季实际服务费用,连续2次或合同期限内累计3次满意率低于80%,采购方应终止合同。 附:长沙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考核管理办法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管理,督促食堂劳务人员落实好食堂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饮食安全,更好地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把暖警惠警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员 由警保部后勤服务中心食堂工作人员参加。 二、考核范围 包括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疫情防控等(见附表一)。 三、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每月组织一次食堂管理考核,食堂工作人员到食堂实地检查,并对照《食堂管理考核细则》量化打分。 2、不定期考核:根据就餐人员及食堂值班人员收集的意见,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随时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在检查考核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后勤服务中心将对食堂劳务公司逐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样的问题如有再次发生,后勤服务中心将对食堂劳务外包公司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处罚金额200至1000元不等,处罚金额在每季度支付劳务费时一并扣除,并限期整改。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警保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警保部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附表一: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检查人: 总得分: 日期: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须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若因乙方员工薪酬发放不及时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6.2 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易耗品,负责水电气供应,以及食堂食材调味品采购和财务管理工作;乙方负责食堂所有菜式加工、制作、打餐以及包厢供餐等食堂服务工作。 6.3 乙方依法制定食堂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甲方。乙方要主动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检查,服从管理。 6.4 甲方制定食堂销售价格,但乙方应配合做好成本核算。 6.5 乙方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薪酬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 6.6乙方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6.7 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建立健全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如因乙方未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6.8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食药监督、卫生管理的规定及生产岗位需要为乙方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9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和值班房屋,但居住的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物业管理模式及作息时间;爱护公共财物,如造成公物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 6.10 乙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6.1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 6.12 乙方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过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8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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