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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蓬财采〔2022〕5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2-03-07 15:15
一、项目编号: 510921202200005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三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家之意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高新区西部现代物流港西部铁路物流园B3-3(1)1-3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之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面对未来城东大门左侧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三包,采购项目编号:51092120220000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1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2年1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二包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项实施方案(32分)和第5项售后服务(6分)设置的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三包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项实施方案(33分)和第5项售后服务(6分)设置的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
涉案项目于2022年1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投诉人于2022年1月21日就投诉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2年1月29日向投诉人作出质疑不成立答复。截止目前,涉案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涉案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蓬溪县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