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3月 21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H2022GGKHW002
项目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配内容包含: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02月 24 日至 2022年 03月02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 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1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人无法到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yh666888@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
联系方式:1394299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788 0100 0012 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64298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