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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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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3月08日 08:4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

采购单位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行政区域营口市公告时间2022年03月08日 0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0417-2653896
采购单位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 冀 0417-665789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莉莉 0417-2653896

项目概况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2022-09

项目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分行食堂采购预包装食品及食材。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8日 至 2022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请将@qq.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X2022-+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联系人电话确认。 以上资料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购买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时间均不得超过2022年3月1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否则将视为获取招标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文件费转账汇款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简称)。因以上信息标注不清给投标人造成的不利后果,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01102494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32号

联系方式:张 冀 0417-665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王莉莉 0417-2653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莉

电 话: 0417-2653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