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七味酥心清台蘑: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台山五宝生产企业招标公告
乳白似玉肉质嫩,
菌形肥美誉佛国。
七味酥心清台蘑,
席上珍馐入百合。
素洁鲜香好色泽,
凝神静气悟六和。
一、五台山五宝文化渊源
穿越379年历史烟云重新回归五台山道场,连氏艾灸壮骨王与长寿王的联袂杰作,揭开康熙帝日理万机掌控天下的强身奥秘。
1643年冬天,明朝御医连成玉四世孙、连氏国医文化第二大宗师连思盛为躲避京城战乱,举家回迁祖籍山西潞安府。在途经五台山礼佛时,他发现由于气候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较差等原因,众多禅师和百姓各类关节骨病的患者比比皆是。于是他在五台山驻留数月,向禅师和百姓传授连家祖传灸术,并利用五台山中草药资源和地方特产,依据连氏饮膳“七味六和”理论和连氏艾灸“六和灸法”配制了多种食疗、灸疗产品,包括:五福(佛)茶、五福(佛)酒、五福(佛)膳、五福(佛)灸、五福(佛)膏,为许多禅师和百姓治疗疾患养护身体。被世人誉为“五台山五宝”,连思盛还将佛教大德文化、五台山历史文化以及五台山自然景观相融合,烧制出大量艾灸器具并定名为福(佛)灸 ,赠送给众多禅师和当地百姓,备受大家称颂。五台山高僧题词回赠连思盛:“锦绣五台,文殊菩萨高德传扬,佛俗民情乐四海。护身福灸,莲花相伴修心求道,连家祖法养众生。” 从此,“壮骨王”的美名不胫而走,传扬三晋大地。
公元1698年,康熙大帝巡幸五台山拜佛求道,并赞叹五台山北台叶斗峰“绝磴摩群峭,高寒逼斗宫。钟鸣千嶂外,人语九霄中。朔雪晴犹积,春冰暖未融。凭虚看陆海,此地即方蓬”;相传在他返京时,清凉寺(也有传说取宝之地为翠岩峰)高僧曾以连思盛留下的五台山五宝为大礼,向康熙皇帝馈赠贡品,并向宫廷御医传授连家膳灸养生秘法;此后,康熙大帝虽日理万机、殚精竭虑,却常以膳灸之道养护龙体、培补元气,以旺盛精力建树伟业,执政61年之久,成为中国历史上在位最长的皇帝。
为弄清这一史料,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连辑先生亲笔题写馆名的“中华连氏国医文化馆”特别聘请了中共中央党校省部军级培训班导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原副主任王道成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家,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专家杨益茂教授共同开展了深度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为咏赞中华连氏国医文化历代先师的重要贡献和大爱情怀,包括第二大宗师连思盛,1643年至1644年期间,开发五台山五宝,解除僧众和百姓疾患的历史功绩,明朝万历皇帝御医、中华连氏国医文化鼻祖连成玉十五代嫡孙、原解放军二炮卫生部部长、中华连氏国医文化第八大宗师连汝安教授,连成玉祖师十五代族亲、人民日报社军事部原主任、雷锋事迹最早报道者、中华连氏国医文化首席研究专家连云山先生,曾多次举办纪念诗会,先后邀请国医大师岳美中、原国家卫生部部长钱信忠、毛泽东主席原保健医生王鹤滨、北京大学教授王效道、北京天坛医院主任医师范志明等社会名家参与、支持和创作,被大家尊称为“六老诗会”。在此过程中,还邀请了众多领导、专家和社会人士参加纪念活动,并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文采斐然的诗篇——
原毛泽东保健医生王鹤滨先生特别题词:“昔闻康熙访五台,寻亲探宝佑龙脉,欲问宝物何处来,连家膳灸传大爱。”
原北京市文联党组书记吕浩才敬录国医大师岳美中为连思盛先师题词:“崇祯末年出京城,文殊菩萨护天伦;连家大德行五台,膳灸壮骨度苍生。”
北京连氏宗亲会会长连九文题词颂赞祖师:“明末清初起战乱,思盛济世千般难。回归故乡路漫漫,祖德遍布五台山。佑护僧众奉文殊,解除病痛传灸膳。康熙大帝亦有缘,清凉寺内寻宝还。”
北京师范大学吴建新教授也题诗赞誉连思盛:“四代传人连思盛,效法先师求本真;京城战乱归祖籍,五台山上理佛尊。不忍僧众病缠身,膳灸针药显精诚;传世美誉壮骨王,穿越三晋救苍生。”
连思盛宗师制作的五台山五宝之五福(佛)灸,名称源于五台山著名景观,分别为:望海养心福(佛)灸(望海峰),挂月舒颈福(佛)灸(挂月峰),翠岩万寿福(佛)灸(翠岩峰),锦绣关节福(佛)灸(锦绣峰),叶斗养胃福(佛)灸(叶斗峰)。
数据显示五台山景区每年游客人数约为500万至600万人;除此之外,世界各地关注和向往五台山佛家圣地者更可以亿万计。为五台山五宝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推广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真诚期待有福(佛)缘的企业家与我们合作共赢,佑护人类健康,创造财富传奇!
为进一步丰富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的文化内容,使海内外人士更好的了解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的轶事典故,更好的弘扬和推广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养生文化,造福人民群众的健康长寿事业。七味颐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御膳(北京)中医研究院、上和元(北京)中医研究院、中华连氏国医文化馆就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生产项目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五行药艾生产
2. 项目编号:
3. 采购人:七味颐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御膳(北京)中医研究院、上和元(北京)中医研究院、中华连氏国医文化馆
4.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择优选用
5. 资金来源: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生产制作,我方主要提供五台山五宝项目及文化背景资料、药艾品种说明、制作技艺、药艾配方及配比表、必要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等,投标人主要负责涉及五台山五宝项目品种的生产制作,我方向投标人支付相应金额。本项目由一家投标公司全部承包生产制作,具体项目内容请见招标书,
2、项目开发流程:项目开发主要是投标方通过提交各药艾品种样品、药艾生产制作流程、工艺标准说明书以及每个药艾品种的成本价,在我方获得初步确认或提出优化意见后,由投标方对相关药艾品种进行改进和完善,将正式样品、制作技艺说明书等发给我方进行终审确认,由我方测试通过后,与招标公司正式签订批量生产合同。
3、采购金额:面议。本次采购金额包含投标方生产制作成以及原材料采购成本。
4、项目标准:产品质量符合艾灸行业标准。
四、特别说明:
1.凡是参与本项目开发的合作伙伴,均有机会成为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海内外连锁加盟代理机构或加盟商,与我方共五台山五宝特色养生配方的品牌文化红利,共创大健康产业特色养生项目的商业传奇!
2.凡投标公司参与五台山五宝生产制作项目的公司负责人,均有机会免费师从连成玉祖师十六世弟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氏艾灸第九代代表性传承人张惠萍院长学习,优秀者还可成为张惠萍院长及连氏艾灸十七世传承弟子。
3.凡投标公司参与五台山五宝生产制作项目的负责人,在熟练掌握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品种制作技艺者,均可授权成为连氏艾灸传承人。
4.凡参与五台山五宝生产制作项目并达到本公告资质条件的公司,均有机会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授权传承中心,以利于显著提升投标公司的品牌形象公信力。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
①参与项目开发对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公司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有效期限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⑥投标公司具备成型、稳定和品种齐全;
⑦投标公司具备成功的饭堂管理模式;
⑧ 投标公司信用度高,符合行业标准。
⑨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2、连氏国医五台山五宝生产制作周期: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五、连氏国医五台山五宝生产制作项目表: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背景资料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连氏国医文化五台山五宝五福茶、五福酒、五福膳、五福灸、五福膏生产制作 | 五福(佛)茶、五福(佛)酒、五福(佛)膳、五福(佛)灸、五福(佛)膏 | 面议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0 | / |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及开标
1. 背景资料获取时间:2022-03-28前
2. 背景资料获取方式:背景资料获取以电子版方式发送。
3.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8日
七、投标人资质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生产许可证,有行业评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者也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制作烹饪师从业资质证书和健康证复印件,有获奖经历者也可提供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八、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邮箱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九、咨询联系人及地址:
凡有意参加者于2020年02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2776002591@qq.com,或微信:13439914645。加微信时请标明五台山五宝生产。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前门大街咸鱼口92号中华连氏国医文化馆
联系电话: 13439914645
联系人: 李老师
咨询电话:1343991464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方式,采购公司在本招标网发布
十一、监督及投诉
采购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工商行政监督部门以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10-12315或0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