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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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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支队机关食堂食品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招标详情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支队机关食堂食品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支队机关食堂食品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700]XYZ[CS]2022002-1)


一、项目编号: [350700]XYZ[CS]202200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支队机关食堂食品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700]XYZ[CS]2022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省宏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B区)1幢1108室 29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700]XYZ[CS]2022002-1 包1
福建省宏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702
餐饮服务
支队机关食堂食品采购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支队食堂 按业主及合同要求进行服务 1 按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标准 2940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丽芳 (包1)
评审专家: 叶秀萍,徐长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的标准下浮50%记取,代理服务标的金额不足15万元时,代理服务费用为包干计算,包干价为 1500 元,但出现代理服务标的专家评审费超过包干价的情况时,以实际发生的专家评审费作为结算价。(账户名: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9202010010002474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延平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700]XYZ[CS]2022002-1 包1 :220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南平市汤氏食品有限公司未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文件无效,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386号
联系方式:17605996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式:0599872069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曹先生
电 话:05998720699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