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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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托管服务 | 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就餐职工约250人,职工食堂位于大楼内。 本项目由一家中标餐饮企业入驻经营服务。采购人已配置职工食堂主要餐厨用具,并提供其他设施设备,保障水电供应。具体情况由服务商自行踏勘现场,如服务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水电、燃气费由采购人承担。 (二)食堂工作内容及要求 (1)早餐: 供餐模式:自选模式。 1、稀点:稀饭、豆浆、豆脑、八宝粥、小米粥、杂粮粥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2个品种,自选其中一种。 2、蒸点:鲜肉包、豆沙包、芝麻包、红豆包、香菇青菜包、大白菜粉丝包、发糕、红糖发糕、花卷、烧麦、馒头、开花馒头、杂粮馒头、窝窝头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4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3、煎炸类:生煎包、锅贴饺、大馄饨、手抓饼、韭菜包、酒酿饼、千层饼、葱油饼、油条、麻球、春卷、糍粑、南瓜饼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4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4、杂粮:玉米、胡萝卜、山药、山芋、南瓜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3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5、白煮蛋、五香蛋、荷包蛋每天供应一种。 (2)中餐: 中餐供应:套餐模式。 中餐:供应3道主荤、3道次荤、3道素菜、米饭、小菜、1道汤、职工自选主荤1道、次荤1道、素菜2道、汤、米饭、小菜。(每周主荤菜肴原则上不同样)。 (3)接待餐:如有接待用餐,采购人须提前半天通知,中标餐饮企业根据就餐人数、档次备料。 (4)非加工品销售: 定时销售非加工食品,价格不高于超市。 (三)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1、 服务商应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和岗位不少于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兼红案主厨1人,红案副厨1人,白案主厨1人,厨务3人。 (1)服务商为本项目安排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须持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健康上岗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2)服务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社保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服务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3)项目负责人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 (四)经营期限及其他约定 1、经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年1签,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2、风险约定: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证照,自行享有经营收益且承担经营风险,经营场所不得转让他人经营。 3、托管运行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餐厅、后场加工、办公、工作人员更衣休息场所、食堂设备设施、餐用具及水电气。 4、食堂托管期间,食堂低值易耗品、卫生用品、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更换由采购人负责。 5、项目负责人要求: 服务商拟派往本项目职工食堂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旦中标不应更换,如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更换人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且须经采购方同意。 6、食品安全约定: 服务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7、消费交易方式约定: 服务商须自备收银结算系统,免费制作提供职工食堂餐卡。 8、职工食堂卫生及餐厨垃圾清运约定:职工食堂的卫生责任区由服务商负责,餐厨垃圾应由服务商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9、采购方将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和检查、处罚制度,服务商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自愿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愿接受各种违法违规的处罚。服务商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采购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责令其立即退出。 10、合同终止后,服务商自购的设备物品,由服务商自行处理。 二、商务要求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进场工作。 2、服务期限:三年(自中标人完成进场工作之日起计算)。 3、服务地点: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 4、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食堂托管服务费,根据年度食堂托管服务费成交金额按季度摊额,由乙方按季度凭相关发票手续及该季度工作小结与甲方结算。 | 402500 | 2022年05月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保障类经费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