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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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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3-10 至 2022-03-17
撰写单位: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889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部分 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540000.00元包含:

1、服务费用构成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及福利费、交通补助费、住宿补助费、加班费、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用、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下全部义务所需的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采购预算540000.00元为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均按540000.00元固定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3、低值消耗品,见服务需求(4)

4、食材,见服务需求(5)(6)。

★第二部分 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履约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团队组建和进驻,完成开业。

二、采购人要求

(一)食堂运营外包要求:

(1)服务管理范围

1、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早、午餐。可在与甲、乙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在采购人额外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采购人标准,所提供食谱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需保障临时加班、领导会议、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及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的正常用餐,掌握南北菜肴。

3、负责制定科学、合理营养搭配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负责物品验收、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4、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5、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他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6、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各个食堂餐饮责任险。

7、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8、做好食堂早、午餐的供应工作。

9、用餐时间为早餐7点30至8点50,午餐11点30至12点50。

10、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1、负责保障食堂食品安全。

12、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服务管理要求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有健全的食品组织管理机构。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负责免费给采购人提供所需餐厅场所以及用餐用具。

4、中标人提供的就餐场所能同时满足采购单位人员同时就餐,并符合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标准。

5、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求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严禁带病上岗,并且健康证在食堂公示。

6、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7、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8、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9、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10、指标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保障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1、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2、食谱(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食谱,具体食谱根据季节变化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早餐:豆浆、花卷、馒头等;2种粥,茶鸡蛋,咸菜1种,拌菜3种,炒菜1种。

午餐:2种面食,2种米饭,4种热菜(2荤2素),1种汤;水果、酸奶(每周一次带馅面食,包子或饺子)。

(3)服务方式及要求

1、中标单位承揽本项目,在采购单位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及品种搭配,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职工用餐需求。

(4)低值消耗品目录(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劳动手套,餐巾纸,洗洁精,水碱,垃圾袋,劳保用品,各类清洗剂去污剂,工装,食品袋,筷子,拖布,电池,口罩,粘鼠板,宣传用品、抹布等。

(5)食材需求

1、食品配送企业应按照食堂要求的送货时间将食材配送到位,其中蔬菜类、鲜活水产类、水果类、豆制品类实行日配送。

2、为了用餐健康安全,吃到放心绿色食品,保证食品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达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

(6)货品质量要求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7、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8、豆制品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9、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0、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1、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二)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共15人):

1、厨师长1人

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厨师4人

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能根据规定食谱烹制中餐菜肴,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面点师2人

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能进行面点出品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注册营养师1人

5、洗消工3人

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负责食堂清洁,餐具清洗消毒。

6、餐厅服务员4人

人员要求: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餐饮服务及餐饮接待工作经历,品貌端庄,举止文雅大方。

(三)质量标准(以责任状为准)

1、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单位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单位声誉,承包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采购单位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一、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用餐人员补贴标准:在编人员每人每天32元、合同制人员每人每天30元

三、付款方式:提供上一月份的实际用餐人员补贴发放清单及增值税发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每月月底支付上一月份的实际服务费。

四、验收相关要求:

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国家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测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到采购人认可(满意度测评:采购人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餐饮管理服务采取现场检查、征求各服务对象的建议等方式,依据考核评价标准,测评出满意度)。

六、违约责任:

1、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率低于90%、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5)超过保质期限的。

注:以上服务内容均是★项,中标单位需完全响应无偏离。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个月(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河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21号
联系方式: 0427-7829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901317
邮箱地址: 329665491@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5010400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涛、吴婷一
电 话: 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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