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3月10日 |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160号-1 |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甲方) |
供应商(全称):株洲万康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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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160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5、项目内容: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中标人负责供应及配送 项目经理:刘白云。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96264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株洲万康源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520 | 套 | 96264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3月10日,履行期限:3天。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方式:中标人供应 |
四、付款 |
1、2(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本次采购的物品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的合同总货款100%的发票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60%作为验收款。(3)所有慰问品物资发放完7个工作日内,若货物使用正常无异议,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甲方付清合同剩余全部货款,(4)付款均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产生的税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不按照甲方规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1-08-03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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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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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谢志军 | 法定代表人:程树林 | 委托代理人:李政军 | 委托代理人:刘白云 | 电 话:18073339833 | 电 话:18673391299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保利大厦2801号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 | | 帐 号:43050162963600000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