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XJQN-SJT-2022-006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7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97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1.新疆汇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申明函中承诺该单位为小型企业,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认定标准。
2.新疆尊茂智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申明函中承诺该单位为小型企业,该单位提供营业收入5338.21万元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认定标准
因上述两家供应商承诺与实际不符造成价格评审基准价认定错误影响评审公正,该项目做废标处理。
注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注2:餐饮业认定标准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杜磊,胡文靓,师自军,冯彦亭,刘香爱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齐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垚
联系电话:16699563030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华龙雅苑3号楼3单元1601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联系人:马连平
联系电话:13565415464
传真:
地址:天山区建设路186号
附件信息:
审计厅机关食堂承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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