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车务段管内“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大庆西至立志”等地区27个火车站及车务段共计32个职工食堂,现对2022年段各食堂用食材大豆油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时报名。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1 | 大豆油 | 非转基因大豆油 | 升 | 14元 | 40600 | 568400 |
1.以上食材品类为我段年度预计需求量,按实际发生量为准,报价区间为2021年12月份下旬市场新品食材价格区间,并已含税金、运输配送等费用,
2.配送范围:“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大庆西至立志”等地区11个火车站及车务段食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为一般纳税人、税收、社保)
3.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力)
5.提供相应投标产品的合格证明、产品说明、售后承诺函等资料。
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所在地须为哈尔滨地区、大庆地区和齐齐哈尔地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价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10.存在以下行为的报价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0.1 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2报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报价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4报价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10.5报价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11.同意我方工作及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同意我方食品采购合同,同意我方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协议,同意我方食品采购合同廉政协议,法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四、工作及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或另标注保质期)。
2. 质量要求:食用油:质量符合国标优质食用油,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口感好。
3.要符合国家粮食相关要求,包装要求完整,无破损,拒收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产品。
4. 需定期提供源头供应商资质证书及每批次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
5.供应商当日下午接订货通知,将定购食材准时配送至指定食堂,经我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6.临时应急任务需保证在约定时限配送到位,如出现供货时间滞后、故意借口推送或断货现象,供应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赔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法规规定作出相应的赔偿。
7.运输中成品包装发生包装破损、泄漏、变质、淋湿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供货方必须无偿更换。
8.配送变质或在保质期内发生的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一经发现,经三方(使用方,采购方,供应商)确认签字后,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之规定,除无偿更换相同品类、质量、数量外,还需按制约措施进行赔偿,发生第一次赔偿1-5倍;发生第二次赔偿5-10倍;发生第三次将立即取消配送资格,并终止合同。
9.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中选供应商配送中,各品类因厂家原因或产品批次出现问题,不符合使用部门的需求或断货停产,供应商可选择相近品质同价位的产品配送,给予限三次替换试用机会,如仍达不到使用部门的需求(需使用部门提供具体书面说明),供应商也明确提出配送不到同价位的食材,经三方签字确认(使用方,采购方,供应商)后,我方将启用顺次排序备选商家(单位),与之签订合同进行配送,有相同情况发生,以此类推。
11.因粮食发生质量或上访事件,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
1.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附件1: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履行合同期限时,此期间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执行原供货方式、结账方式、原合同条款各项之规定。
2.中选供应商不能按合同约定价格等条件履行的,应在不履行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金额包括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与不履行期间市场零售价的差价,自乙方不履行之日至该合同期限终止日期间累计计算的货品损失,及重新办理采购所需的费用。
3.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合同签订主体、开出相应税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在180天内结清)、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到货时间等。
4.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
(1)质量保证金金额;2.5万元.
(2)质量保证期: 半 年
(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免费处理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并对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六、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
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3月15日15时00分 至 2022年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零元,报名成功后,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七、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杨路311号办公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回函相关要求。需附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回函件用信封密封后四周封口处需加盖公章,信封不密封不盖公章、不在规定时间回复均视为无效回函。供应商所报价的物资必须是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如若不是,该包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3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杨路311号大庆车务段一号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庆车务段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杨路311号大庆车务段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6656677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大庆车务段
日期: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