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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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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详情

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8日

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 DSYG-CZCG-2022-011

3、政府采购编号: 郴财采计【2022】00019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01

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

980000.00

218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指2021年7月-2021年12月)依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8)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2、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郴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

3、获取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入“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

(2)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在“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等事宜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372645290或800182906)。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5.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递将无法上传并视为放弃。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5.3谈判响应文件解密: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5.4评审结果公布: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网(http://cz.hbncp.com.cn/#/)网上发布公告。

5.5开标地点:供应商在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进入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s.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平台客服协助)。

5.6开标场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或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10000.00元。

2、交纳时间: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585977758375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507号

联系人:李冬 电话:18573553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罗细奎、陈伟 电 话:0735---8888133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2、投标人可以办理湖南数字CA证书,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完善相关信息并获取云签章;也可以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注册账号完善相关信息并获取云签章。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的,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3、请供应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372645290或800182906。

5、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6、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7、所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实行一进一量一查。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