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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某单位食堂主副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2022-JY02-W1006)
发布于 2022-03-22

招标详情

驻京某单位食堂主副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2022-JY02-W1006)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京单位食堂主副食集中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2-JY02-W1006

三、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北京地区31个食堂,主要分布在海淀、朝阳、丰台、昌平、石景山、顺义、延庆、大兴、东城等区域,年采购量约1.2亿元。其中,肉类约7,200万元、蔬菜水果类约2,040万元、调料禽蛋类约2,760万元。

拟遴选三家优质企业作为中标供应商,排名不分先后,按照“统采分签”原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为需求单位确定具体供应商。本着发挥比较优势、鼓励充分竞争原则,首次抽取供应商一家企业配送份额不得高于总体量的50%;后续实行优胜劣汰,对服务保障质量好的供应商不作配送份额上限要求

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即逐年签订合同、总有效期3年。主副食品价款实行按月结算。采购规模未达到限额标准的其他单位,可在此次采购结果有效期内共享共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供应商。

四、重点提示:

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为预中标企业。考察小组对各预中标企业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进行实地资质考察。一旦发现预中标供应商在公司实力、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技术标准、项目业绩等方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并按虚假投标处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

(七)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开始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统一第二个工作日审核提交的材料(截止日当天下午审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须满足8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金)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业提供;国有企业提供其为国有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未两证合一的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发售登记表。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依据。若资格证书等无法网上提供时请咨询工作人员。部分申领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购买)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箱附件除报名PDF格式文件外,额外附word格式的发售登记表(内容与PDF版本一致,Word版本不需签字盖章)。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服务站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末通过的,采购服务站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服务站邮箱:admin@caigouzhan123.com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4月7日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红英小学北侧采购服务站食堂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说明: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请严格考虑交通等因素,不接受迟到投标人,疫情期间,请严格考虑社区相关防疫措施带来的影响,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并配合社区相关防将措施 )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红英小学北侧采购服务站食堂。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服务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20672

移动电话:18131884333、15538296975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高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20661

移动电话:17801390360

发售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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