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 箱:568250225@qq.com,固定电话: 0514-87880638-8010)。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022-02-24 17:09:14
VCCGDLCS-2022030号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第四章 项目需求………………………………………………………………………21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VCCGDLCS-2022030
项目名称: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年度劳务及管理费200万元左右,供应商报价按照食堂月度营业额的百分点进行报价,百分点不得高于33%,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形式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丰富师生就餐的品种,提升食堂服务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食堂食材采购、经营项目、供餐标准、供餐价格、财务结算等由学校统一管理,此次磋商仅为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分为三楼所有窗口、一楼四个窗口供应学生早餐、中餐、晚餐,教师的早餐、中餐和晚餐。学生、教师就餐人数如下表。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16日到2023年7月16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2月24 日至2022年3月 3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7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时间:2022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样式见附)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568250225@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638-801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3日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14- 87256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
联系方式:0514-87880638-80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云
电 话:0514-87880638-8010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 2022年2月24日
采 购 人: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 2022年2月24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第四章 项目需求………………………………………………………………………21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VCCGDLCS-2022030
项目名称: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年度劳务及管理费200万元左右,供应商报价按照食堂月度营业额的百分点进行报价,百分点不得高于33%,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形式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丰富师生就餐的品种,提升食堂服务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食堂食材采购、经营项目、供餐标准、供餐价格、财务结算等由学校统一管理,此次磋商仅为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分为三楼所有窗口、一楼四个窗口供应学生早餐、中餐、晚餐,教师的早餐、中餐和晚餐。学生、教师就餐人数如下表。
早餐 | 中餐 | 晚餐 | ||||
学生 | 教职工 | 学生 | 教职工 | 学生 | 教职工 | |
第二食堂 | 680人 | 100人 | 2000人 | 100人 | 2000人 | 60人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2月24 日至2022年3月 3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7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时间:2022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样式见附)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568250225@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638-801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3日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14- 87256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
联系方式:0514-87880638-80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云
电 话:0514-87880638-8010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磋商供应商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为:200万元*成交费率*1.5%;
(2)人民币支付;
(3)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
(4)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05000140900000685
4.3评委评标费由成交人承担,约1500元,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 资格证明文件 。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 和 撤回 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为:200万元*成交费率*1.5%;
(2)人民币支付;
(3)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
(4)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05000140900000685
4.3评委评标费由成交人承担,约1500元,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 资格证明文件 。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 和 撤回 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VCCGDLCS-2022030号
甲方:(买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乙方:(卖方)
见证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费率
2.1本合同费率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2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禁止转包、分包。
8、服务期
8.1 服务期限:2022年4月16日到2023年7月16日。
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 交付期: 采购人的要求
9.2 交付方式:采购人的要求
9.3 交付地点:采购人的要求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发票。
10.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乙方进场提供包厨及管理服务后,次月起,每月25号前,由甲方根据合同及考核结果核算乙方上月应得服务费。经双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完成支付。合同履约完成后7个工作日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发生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情况除外)。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提前在 / 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有乙方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发生的费用在甲方合同款中扣除。
14、安全
1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服务地点。
14.2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3 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 %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见证方执一份。
甲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项目简介
1、为丰富师生就餐的品种,提升食堂服务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工作进行采购。食堂食材采购、经营项目、供餐标准、供餐价格、财务结算等由学校统一管理,此次磋商仅为食堂经营服务。
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分为三楼供应早餐、中餐、晚餐,一楼毕业班晚餐,教师的早餐、中餐和晚餐。学生、教师就餐人数如下表。
3、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到2023年7月16日。
4、采购人不以学生食堂盈利为目的,需确保在扣除成交供应商每月自报营业额的百分点作为服务费的基础上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不超过3%),寒、暑假期除外。成交供应商自报每月营业额的百分点作为服务费(包括人员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福利、服装、加班费用,以及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5、 因我校第二食堂于2022年8月底前的食材及杂货的供应由我校第一食堂的供货商供应,故第一食堂的供货商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食堂管理模式
1、采购人提供食堂初始主要设备、设施和用具,签署交接单,协议解除或合同终止时双方以此为据办理清还手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食堂初始设备、设施,成交供应商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成交供应商按实赔偿。
2、原材料的采购均由采购人统一负责,并在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分发到位。
3、就餐区、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食堂下水道的清理、食堂操作场所卫生清理、维护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食堂所有工人由成交供应商自主聘用,并承担其经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福利、服装、加班费用,以及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等费用,其任何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因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厨房设备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三、采购人提供的初始条件
1、提供主要的炉具、灶具。
2、水、电、气安装到位,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燃气、水、电等及与之相关的所有的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3、餐厅桌椅配备齐全。
4、米饭生产线安装到位。
5、所有销售饭菜窗口刷卡机、监控设备安装到位。
6、仓储和冷冻设备购置安装到位。
7、餐具配备到位。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权利与职责
1、成交供应商必须每学期营业前申报本学期菜单方案,在得到采购人有关部门认证同意后方可营业,营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减,否则采购人有处罚权。
2、成交供应商的经营场所只能自己独立经营,禁止分包、转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包厨资格同时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包厨经营,成交供应商需在确保伙食质量、饭菜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 人工成本提高 、 食材浪费 、 经营不善 等风险因素,由此造成的经营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自主聘用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均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同时报采购人审查。同一经营周期内主要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申请,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是调整后的人员必须是同级别或者更高级别的。
5、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保温工作,保证饭菜温度。
6、成交供应商对剩饭剩菜处理要有相应记录及措施,如蔬菜、小荤不隔夜,大荤可以在冷冻箱保存至第二天,但再销售前必须蒸透煮沸。
7、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处理食堂泔水,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集中处理。
8、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规定做好菜肴留样工作,所有菜肴均须留样,并且每个菜肴重量不少于200克、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食品留样记录。
9、成交供应商认真做好 四防 ,落实防盗、防火、防疫、防毒工作,做好紧急情况预案,如果发生责任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更为严重的,成交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采购合同。
10、因不可抗拒力成交供应商不能正常组织生产(如停水、停电等原因),成交供应商准备积极有效的应急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不得影响师生正常就餐。
11、成交供应商要每日公布菜谱,营业窗口所有菜品均需明码标价。
12、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并及时将有关管理制度报采购人备案。成交供应商违反相关约定与学校的管理规定时,采购人有权通知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尽快调查,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采购人。
1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人员管理,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时间内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成交供应商须将其按月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据交于采购人备案。合同期满所有员工无条件撤出学校。
14、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设备管理,做到:
(1)做好采购人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成交供应商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无条件撤出学校。
15、成交供应商须加强经营管理,做到:
(1)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采购人规定的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新的经营项目。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若有变动,采购人事先通知成交供应商。节假日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学生服务。
(3)成交供应商所有的经营只能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支付方式,禁止使用现金收、付款。
1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卫生管理,必须确保食堂饭菜的质量,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经得起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组织的各项检查,保证放心卫生。
17、成交供应商须严禁对外使用学校的名称,如因擅自使用给学校名誉造成影响的,须向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18、成交供应商违约或擅自停业和终止协议,采购人将追究违约责任。
19、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情节即属于严重违约,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三人以上住院的(根据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2)无视规定擅自转包或者分包;
(3)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停业,不能保证正常伙食供应;
(4)出售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严重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或重大伤残事故;
(6)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违法活动。
(二)采购人应履行职责
1、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各种行政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日常监督检查等。
2、采购人有权对食品安全、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每日按照制定的检查标准检查,如检查发现食品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会不定期根据成交供应商每月提供的为其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4、所有主副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均由采购人统一安排,且要认真做好索证工作,并在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分发到位,如因采购人工作延误影响成交供应商生产,对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严禁购进变质、变霉、有毒、有害的食物,特别是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放心卫生,做到食品卫生。
6、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备维修费用采购人负责。
7、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由采购人负责办理。
五、实际需求
(一)人员要求
1、拟派的本项目管理人必须为食堂实际管理人且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保证在岗在位,确保师生每天正常就餐。
2、本项目要求主管1名,红、白案厨师不得少于6人,切配工、勤杂工不得少于33人。
3、学校保留对食堂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成交供应商员工各种劳动用工关系均隶属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无关。相关人员用工风险按劳动法规定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食堂经营要求
1、食堂供餐品种、定价、定量等需经采购人审批。
2、供应餐次时师生实行刷卡自由选择消费。
3、食堂需提供学生早、中、晚餐服务。响应供应商经营各品种饭菜及面点、小吃,需符合食品卫生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审核同意,确定价格后方可对学生售卖。师生早餐供应至少应有12个品种(稀饭、面条、饺子、鸡蛋、豆浆、牛奶、肉包、菜包、油条、韭菜饼等),学生餐厅的中餐、晚餐供应设特色窗口、套餐窗口、自选窗口,供餐品种不得少于30个。教师餐厅中餐、晚餐供应品种不得少于8个。每天需翻新供应品种。
六、考核办法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学校对各包厨单位服务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切实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学校学生食堂。
二、考核组织: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总务处。
组 长:学校分管总务副校长
副组长:总务处副处长
成 员:总务处分管副处长、学工处、学生代表及食堂管理员
三、考核频率和周期:自食堂管理服务协议签订日起,至协议期满止,两个自然月考核一次,一个合同履行期为一个考核周期。
四、考核方法:百分制考核
1、考核说明:包厨餐饮企业中标学校食堂,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该学生食堂设立管理考核基本分值100分,一学年内,在食堂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学校餐饮管理规定的情况,则对照细则,扣取相应分值,如出现符合加分情况,则予以相应加分。加、扣分最低分值为0.5分/次。
2、扣分认定:
(1)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到食堂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经食堂签字确认。
(2)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在食堂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依据细则,现场取证,并在细则表中填写扣分内容,食堂包厨负责人签字确认。
(3)学校师生在就餐过程中,对食堂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现场取证并形成有效投诉(有效投诉指食堂的确存在违规行为,且证据确凿有效,食堂无争议)。
(4)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得分低于85分。
3、加分认定:
(1)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A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形成文件并交由总务处确认并留底。
(2)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学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得分不低于85分。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4)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4、加、扣分结算方式:
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对照细则,根据食堂基础分值,进行加分/扣分,每月统计,并通报食堂统计情况。食堂管理服务期满,进行得分统计汇总,向食堂予以通报,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考核兑现:
1、考核加、扣分不与实际经济处罚挂钩(私收现金行为处罚除外)。
2、采购人每月通过一定方式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考核,每学年平均满意率在85%以上;当月满意率在70%-75%之间,处罚成交供应商3000元;满意率低于70%,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管理加、扣分细则
扣分部分
一、食品安全部分
1、食堂无证(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期,每人/每次扣0.5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扣2分。
2、在生产操作区域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每次扣1分。
3、学生食堂发现违规加工、制作、销售冷菜等,每次扣1分。
4、食品添加剂未按 五专 管理,每次扣0.5分。
5、未按添加剂使用量加工食品,每次扣0.5分。
6、采样冰箱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每次扣0.5分;每餐食品未留样,每次扣0.5分;食品留样少于150克,每次扣0.5分。
7、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因主观过错,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每次扣25分,并立即停止营业,接收有关部门审查。
二、餐饮卫生部分
1、餐具未清洗干净、有异味、污渍;每次扣0.5分。
2、餐具未消毒,或未按规范填写消毒记录,每次扣0.5分。
3、生熟食品盛装器皿不分、生熟冰箱不分、生熟混放、餐盘重叠,每次扣0.5分。
4、食品原料着地存放,每次扣0.5分。
5、饭菜中发现异物,每次扣0.5分。
6、食品及原材料使用非食品用盛器盛装,每次扣0.5分。
7、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未按规定开启,或未按规范填写记录,每次扣0.5分。
三、现场卫生部分
1、操作间、库房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生产操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每次扣0.5分。
2、生产操作完成后,工作区域脏乱、积水,每次扣0.5分。
3、食堂内各操作区域顶部、墙面、有杂物蛛网,每次扣0.5分;灯具、电箱、开关、电扇、货架有积尘,每次扣0.5分;其他生产区域有卫生死角,每次扣0.5分。
4、食堂周边环境脏乱,每次扣0.5分;餐厨垃圾未放置到指定地点,每次扣0.5分。
5、餐厅卫生环境有死角,卫生包干区域无责任人,每次扣0.5分。
四、员工规范部分
1、窗口服务未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0.5分。
2、饭菜保暖措施到位未到位,每次扣0.5分;免费汤无人管理,每次扣0.5分。
3、员工着装整洁、干净,勤洗手、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发现员工在生产区域抽烟没人每次扣1分。
4、销售服务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口罩、手套,进行二次更衣,挂牌(工号)上岗、佩戴首饰,每人每次扣0.5分。
5、未及时处理回复就餐者在投诉和建议,48小时内未完成回复,每次扣0.5分。
6、工作人员一律穿套鞋上班,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
7、工作人员偷盗甲方财产,赔偿甲方偷盗金额三倍以上罚款,并建议乙方按用工合同处理。
五、消防安全部分
1、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除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校伙管会人员)维修人员必须在食堂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否则每次扣0.5分。
2、食堂后场大门在非进出货品时必须上锁,否则每次扣0.5分。
3、水、电、煤气、蒸汽必须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否则每次扣1分。凡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4、私拉乱接、私拆电源控制开关的每次扣1分。
六、管理服务部分
1、乱收费或多刷师生卡的(刷卡系统的问题除外),每次扣0.5分,并处以多收部分 以一罚十 给当事师生。
2、食堂服务人员必须礼貌待人,凡是被师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
3、新开发的风味项目(品种)未向学校报备就进行销售,每次扣0.5分。
4、执行学校相布置的任务过程中,食堂主观拖延不执行或敷衍执行每次扣0.5分。
5、在召开学校相关会议时,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迟到或不到的,每次扣0.5分。
6、包厨经营服务企业不配合学校管理,不服从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任何形式阻碍膳食管理工作人员检查的,每次扣5分。
7、包厨经营服务企业对考核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不执行或主观故意拖延,每次扣2分,并开具《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食堂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到位,每次扣5分。
8、包厨经营服务企业因管理失当造成食堂人员、财产损失,每次扣5分,并全额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为加强食堂能源的节约化管理,学校对中标单位实行能源绩效考核,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不得超过全年食堂营业额的5 %,每超过1%,扣1分。
10、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收取现金,每次扣25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未经学校审批印发、使用自制餐券,每次扣25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加 分 部 分
1、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A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并形成文件的,每次加分1-3分(市级以上,加3分;市、区级,加2分;校内主管部门,加1分)
2、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得分不低于85分,每次加1分。
3、食堂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低于全年食堂营业额 5 %,每低于1%,加1分。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相应奖项,每次加0.5分。
5、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收到表彰,每次加0.5分。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评分索引表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函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项目组人员表
六、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七、……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二、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VCCGDLCS-2022030号
甲方:(买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乙方:(卖方)
见证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费率
2.1本合同费率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2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禁止转包、分包。
8、服务期
8.1 服务期限:2022年4月16日到2023年7月16日。
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 交付期: 采购人的要求
9.2 交付方式:采购人的要求
9.3 交付地点:采购人的要求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发票。
10.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乙方进场提供包厨及管理服务后,次月起,每月25号前,由甲方根据合同及考核结果核算乙方上月应得服务费。经双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完成支付。合同履约完成后7个工作日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发生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情况除外)。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提前在 / 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有乙方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发生的费用在甲方合同款中扣除。
14、安全
1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服务地点。
14.2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3 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 %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见证方执一份。
甲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项目简介
1、为丰富师生就餐的品种,提升食堂服务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工作进行采购。食堂食材采购、经营项目、供餐标准、供餐价格、财务结算等由学校统一管理,此次磋商仅为食堂经营服务。
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分为三楼供应早餐、中餐、晚餐,一楼毕业班晚餐,教师的早餐、中餐和晚餐。学生、教师就餐人数如下表。
早餐 | 中餐 | 晚餐 | ||||
学生 | 教职工 | 学生 | 教职工 | 学生 | 教职工 | |
第二食堂 | 680人 | 100人 | 2000人 | 100人 | 2000人 | 60人 |
4、采购人不以学生食堂盈利为目的,需确保在扣除成交供应商每月自报营业额的百分点作为服务费的基础上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不超过3%),寒、暑假期除外。成交供应商自报每月营业额的百分点作为服务费(包括人员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福利、服装、加班费用,以及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5、 因我校第二食堂于2022年8月底前的食材及杂货的供应由我校第一食堂的供货商供应,故第一食堂的供货商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食堂管理模式
1、采购人提供食堂初始主要设备、设施和用具,签署交接单,协议解除或合同终止时双方以此为据办理清还手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食堂初始设备、设施,成交供应商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成交供应商按实赔偿。
2、原材料的采购均由采购人统一负责,并在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分发到位。
3、就餐区、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食堂下水道的清理、食堂操作场所卫生清理、维护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食堂所有工人由成交供应商自主聘用,并承担其经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福利、服装、加班费用,以及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等费用,其任何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因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厨房设备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三、采购人提供的初始条件
1、提供主要的炉具、灶具。
2、水、电、气安装到位,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燃气、水、电等及与之相关的所有的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3、餐厅桌椅配备齐全。
4、米饭生产线安装到位。
5、所有销售饭菜窗口刷卡机、监控设备安装到位。
6、仓储和冷冻设备购置安装到位。
7、餐具配备到位。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权利与职责
1、成交供应商必须每学期营业前申报本学期菜单方案,在得到采购人有关部门认证同意后方可营业,营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减,否则采购人有处罚权。
2、成交供应商的经营场所只能自己独立经营,禁止分包、转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包厨资格同时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包厨经营,成交供应商需在确保伙食质量、饭菜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 人工成本提高 、 食材浪费 、 经营不善 等风险因素,由此造成的经营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自主聘用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均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同时报采购人审查。同一经营周期内主要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申请,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是调整后的人员必须是同级别或者更高级别的。
5、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保温工作,保证饭菜温度。
6、成交供应商对剩饭剩菜处理要有相应记录及措施,如蔬菜、小荤不隔夜,大荤可以在冷冻箱保存至第二天,但再销售前必须蒸透煮沸。
7、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处理食堂泔水,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集中处理。
8、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规定做好菜肴留样工作,所有菜肴均须留样,并且每个菜肴重量不少于200克、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食品留样记录。
9、成交供应商认真做好 四防 ,落实防盗、防火、防疫、防毒工作,做好紧急情况预案,如果发生责任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更为严重的,成交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采购合同。
10、因不可抗拒力成交供应商不能正常组织生产(如停水、停电等原因),成交供应商准备积极有效的应急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不得影响师生正常就餐。
11、成交供应商要每日公布菜谱,营业窗口所有菜品均需明码标价。
12、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并及时将有关管理制度报采购人备案。成交供应商违反相关约定与学校的管理规定时,采购人有权通知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尽快调查,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采购人。
1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人员管理,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时间内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成交供应商须将其按月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据交于采购人备案。合同期满所有员工无条件撤出学校。
14、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设备管理,做到:
(1)做好采购人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成交供应商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无条件撤出学校。
15、成交供应商须加强经营管理,做到:
(1)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采购人规定的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新的经营项目。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若有变动,采购人事先通知成交供应商。节假日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学生服务。
(3)成交供应商所有的经营只能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支付方式,禁止使用现金收、付款。
1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卫生管理,必须确保食堂饭菜的质量,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经得起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组织的各项检查,保证放心卫生。
17、成交供应商须严禁对外使用学校的名称,如因擅自使用给学校名誉造成影响的,须向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18、成交供应商违约或擅自停业和终止协议,采购人将追究违约责任。
19、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情节即属于严重违约,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三人以上住院的(根据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2)无视规定擅自转包或者分包;
(3)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停业,不能保证正常伙食供应;
(4)出售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严重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或重大伤残事故;
(6)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违法活动。
(二)采购人应履行职责
1、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各种行政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日常监督检查等。
2、采购人有权对食品安全、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每日按照制定的检查标准检查,如检查发现食品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会不定期根据成交供应商每月提供的为其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4、所有主副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均由采购人统一安排,且要认真做好索证工作,并在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分发到位,如因采购人工作延误影响成交供应商生产,对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严禁购进变质、变霉、有毒、有害的食物,特别是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放心卫生,做到食品卫生。
6、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备维修费用采购人负责。
7、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由采购人负责办理。
五、实际需求
(一)人员要求
1、拟派的本项目管理人必须为食堂实际管理人且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保证在岗在位,确保师生每天正常就餐。
2、本项目要求主管1名,红、白案厨师不得少于6人,切配工、勤杂工不得少于33人。
3、学校保留对食堂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岗 位 | 数 量 | 具体要求 |
主 管 | 1 |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烹调师资格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 |
主 厨 | 1 | 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或二级)及以上 |
厨 师 | 3 | 厨师资格证书(等级不限) |
面 点 师 | 2 | 其中至少1名面点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 |
勤 杂 工 | 33 | 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取得健康证。 |
(二)食堂经营要求
1、食堂供餐品种、定价、定量等需经采购人审批。
2、供应餐次时师生实行刷卡自由选择消费。
3、食堂需提供学生早、中、晚餐服务。响应供应商经营各品种饭菜及面点、小吃,需符合食品卫生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审核同意,确定价格后方可对学生售卖。师生早餐供应至少应有12个品种(稀饭、面条、饺子、鸡蛋、豆浆、牛奶、肉包、菜包、油条、韭菜饼等),学生餐厅的中餐、晚餐供应设特色窗口、套餐窗口、自选窗口,供餐品种不得少于30个。教师餐厅中餐、晚餐供应品种不得少于8个。每天需翻新供应品种。
六、考核办法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学校对各包厨单位服务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切实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学校学生食堂。
二、考核组织: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总务处。
组 长:学校分管总务副校长
副组长:总务处副处长
成 员:总务处分管副处长、学工处、学生代表及食堂管理员
三、考核频率和周期:自食堂管理服务协议签订日起,至协议期满止,两个自然月考核一次,一个合同履行期为一个考核周期。
四、考核方法:百分制考核
1、考核说明:包厨餐饮企业中标学校食堂,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该学生食堂设立管理考核基本分值100分,一学年内,在食堂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学校餐饮管理规定的情况,则对照细则,扣取相应分值,如出现符合加分情况,则予以相应加分。加、扣分最低分值为0.5分/次。
2、扣分认定:
(1)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到食堂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经食堂签字确认。
(2)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在食堂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依据细则,现场取证,并在细则表中填写扣分内容,食堂包厨负责人签字确认。
(3)学校师生在就餐过程中,对食堂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现场取证并形成有效投诉(有效投诉指食堂的确存在违规行为,且证据确凿有效,食堂无争议)。
(4)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得分低于85分。
3、加分认定:
(1)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A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形成文件并交由总务处确认并留底。
(2)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学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得分不低于85分。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4)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4、加、扣分结算方式:
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对照细则,根据食堂基础分值,进行加分/扣分,每月统计,并通报食堂统计情况。食堂管理服务期满,进行得分统计汇总,向食堂予以通报,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考核兑现:
1、考核加、扣分不与实际经济处罚挂钩(私收现金行为处罚除外)。
2、采购人每月通过一定方式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考核,每学年平均满意率在85%以上;当月满意率在70%-75%之间,处罚成交供应商3000元;满意率低于70%,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第二食堂管理加、扣分细则
扣分部分
一、食品安全部分
1、食堂无证(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期,每人/每次扣0.5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扣2分。
2、在生产操作区域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每次扣1分。
3、学生食堂发现违规加工、制作、销售冷菜等,每次扣1分。
4、食品添加剂未按 五专 管理,每次扣0.5分。
5、未按添加剂使用量加工食品,每次扣0.5分。
6、采样冰箱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每次扣0.5分;每餐食品未留样,每次扣0.5分;食品留样少于150克,每次扣0.5分。
7、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因主观过错,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每次扣25分,并立即停止营业,接收有关部门审查。
二、餐饮卫生部分
1、餐具未清洗干净、有异味、污渍;每次扣0.5分。
2、餐具未消毒,或未按规范填写消毒记录,每次扣0.5分。
3、生熟食品盛装器皿不分、生熟冰箱不分、生熟混放、餐盘重叠,每次扣0.5分。
4、食品原料着地存放,每次扣0.5分。
5、饭菜中发现异物,每次扣0.5分。
6、食品及原材料使用非食品用盛器盛装,每次扣0.5分。
7、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未按规定开启,或未按规范填写记录,每次扣0.5分。
三、现场卫生部分
1、操作间、库房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生产操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每次扣0.5分。
2、生产操作完成后,工作区域脏乱、积水,每次扣0.5分。
3、食堂内各操作区域顶部、墙面、有杂物蛛网,每次扣0.5分;灯具、电箱、开关、电扇、货架有积尘,每次扣0.5分;其他生产区域有卫生死角,每次扣0.5分。
4、食堂周边环境脏乱,每次扣0.5分;餐厨垃圾未放置到指定地点,每次扣0.5分。
5、餐厅卫生环境有死角,卫生包干区域无责任人,每次扣0.5分。
四、员工规范部分
1、窗口服务未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0.5分。
2、饭菜保暖措施到位未到位,每次扣0.5分;免费汤无人管理,每次扣0.5分。
3、员工着装整洁、干净,勤洗手、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发现员工在生产区域抽烟没人每次扣1分。
4、销售服务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口罩、手套,进行二次更衣,挂牌(工号)上岗、佩戴首饰,每人每次扣0.5分。
5、未及时处理回复就餐者在投诉和建议,48小时内未完成回复,每次扣0.5分。
6、工作人员一律穿套鞋上班,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
7、工作人员偷盗甲方财产,赔偿甲方偷盗金额三倍以上罚款,并建议乙方按用工合同处理。
五、消防安全部分
1、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除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校伙管会人员)维修人员必须在食堂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否则每次扣0.5分。
2、食堂后场大门在非进出货品时必须上锁,否则每次扣0.5分。
3、水、电、煤气、蒸汽必须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否则每次扣1分。凡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4、私拉乱接、私拆电源控制开关的每次扣1分。
六、管理服务部分
1、乱收费或多刷师生卡的(刷卡系统的问题除外),每次扣0.5分,并处以多收部分 以一罚十 给当事师生。
2、食堂服务人员必须礼貌待人,凡是被师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
3、新开发的风味项目(品种)未向学校报备就进行销售,每次扣0.5分。
4、执行学校相布置的任务过程中,食堂主观拖延不执行或敷衍执行每次扣0.5分。
5、在召开学校相关会议时,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迟到或不到的,每次扣0.5分。
6、包厨经营服务企业不配合学校管理,不服从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任何形式阻碍膳食管理工作人员检查的,每次扣5分。
7、包厨经营服务企业对考核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不执行或主观故意拖延,每次扣2分,并开具《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食堂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到位,每次扣5分。
8、包厨经营服务企业因管理失当造成食堂人员、财产损失,每次扣5分,并全额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为加强食堂能源的节约化管理,学校对中标单位实行能源绩效考核,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不得超过全年食堂营业额的5 %,每超过1%,扣1分。
10、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收取现金,每次扣25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未经学校审批印发、使用自制餐券,每次扣25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加 分 部 分
1、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A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并形成文件的,每次加分1-3分(市级以上,加3分;市、区级,加2分;校内主管部门,加1分)
2、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得分不低于85分,每次加1分。
3、食堂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低于全年食堂营业额 5 %,每低于1%,加1分。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相应奖项,每次加0.5分。
5、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收到表彰,每次加0.5分。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 评标标准
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价格 (16分) |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百分点(月度营业额的百分点)为评标基准,得满分16分。其他得分=(评标基准/其他供应商所报百分点) 16 100% |
经营方案 (38分) | 1.项目分析、经营思路和总体目标:考察供应商对本项目现状的熟悉程度,是否了解项目的重点难点,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是否切实合理,服务目标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对项目基本情况熟悉,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切实可行得5分;对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一般,基本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基本可操作得3分,对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一般,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了解度一般,重点难点分析不符合实际,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可操作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2.供餐方案:充分考虑学生成长的营养要求、学校用餐人数以及非盈利性的目的,制定 细中有粗,营养搭配 的供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饭菜价格、品种、模式等),保证菜品的多样和总量,避免食材浪费。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7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3.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的控制方案:根据采购文件提出的标准及要求制定的食堂饭菜的质量及食用安全、食材的卫生保护、饭菜的保温及剩饭剩菜处理的具体措施等。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较强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4.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维护措施得力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较强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5.食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方案:根据采购文件提出的标准及要求制定的就餐区、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保洁服务。方案措施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措施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较强得3分;方案措施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6.各类应急预案:根据采购文件提出的标准及要求制定的水电气汽暂停供应、发生食物中毒、 防盗、防火、防毒 等消防事故的处理应急预案等。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应急措施得力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较强,应急措施较为得力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应急措施弱得1分,没有不得分。 7. 贯彻全员育人的方案(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节约粮食、餐具主动送交回收点等)。方案完整、细致,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操作性较强得1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8. 提供详细的、操作性强节能环保措施。措施完整、细致,操作性强得3分;措施较为完整、细致,操作性较强得1分;措施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经营保障 (12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打分,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卫生保障、安全防范、质量监督、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员工管理及培训等),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需求的得5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可操作性一般、需求响应度较高的得3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可操作性差、需求响应度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根据供应商的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包括:意外伤害赔偿、工伤赔偿、风险规避措施。措施合理、阐述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措施一般、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供应商对员工的录用、考核及淘汰机制。机制健全规范、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需求的得2分,机制基本健全、可操作性一般、需求响应度较高的得1分,机制不够健全、可操作性差、需求响应度一般或没有的不得分。 |
人员配备 (16分) | 1、项目经理(主管)配备情况: (1)高中(或中专)学历得1分,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 (2)有中式烹调师二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高级营养配餐员的,得2分; 2、配备人员(除主管外)具有国家人社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厨师、营养师、面点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厨师等级证书,每有一人持相关证的得1分,同一人不重复计算,满分6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近三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数量、年龄、性别、岗位、专业、工作经验等情况。人员拟配方案完全优于采购文件需求的得6分,完全满足需求的得4分,部分满足需求的得2分,需求响应度低或没有的不得分。 |
综合 实力 (8分) | 1、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以上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AA级以下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IS018000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 3、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餐饮类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 4、供应商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得2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上述1-3项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业绩 (10分) |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评审,认为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与本项目匹配度高的,有1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一业主单位不同年度不重复计算) |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函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项目组人员表
六、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七、……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3、近三年的营业额:
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万元) | 出 口(万元) | 总 额(万元) |
年 | |||
年 | |||
年 |
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3、磋商响应报价表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截止时间前与磋商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单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咨询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5、供应商报价按照食堂月度营业额的百分点进行报价,百分点不得高于33%,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形式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 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项目 | 费率 |
1 | 第二食堂包厨及管理服务项目 | 月度营业额的百分点(大写):百分之 (小写): % |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3、磋商响应报价表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截止时间前与磋商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单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咨询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5、供应商报价按照食堂月度营业额的百分点进行报价,百分点不得高于33%,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形式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项目组人员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六、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名字 | 性别 | 岗位 | 证书等 |
六、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分包 | / |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