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15〕135号》,就开福区辖区内大件垃圾处置项目服务外包采购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辖区内大件垃圾处置项目服务外包采购
二、项目概况(预算:750000.00元/年)
本项目为长沙市开福区辖区内大件垃圾处置服务外包项目,本次采购中大件垃圾的定义标准为:最大尺寸小于长×宽×高(2200×1800×600m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及各种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大致分类:一类为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等具有坐卧以及储藏、间隔等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包括制作家具的材料等;二类为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三类为其他大件,厨房用具、卫生用具以及陶瓷、玻璃、金属等。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形式,由长沙市开福区辖区范围内各街道、社区负责安排人员及车辆收集各自片区的大件垃圾并运输至成交单位指定专用大件垃圾处置点,成交人负责对所收集的大件垃圾进行拆解分类处置。
四、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设备操作人员2人,分拣搬运人员5人。
2.所有用工人员按劳动法要求入职,购买保险。
(二)处置要求
1.成交人须加强处置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设备操作及处理。
2.成交人依据各街道、社区出示的大件垃圾处置单,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处置。
3.成交人应收集各街道、社区下发的大件垃圾处置运输单,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并建立档案。
4.成交人对处置现场的一切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5.成交人接受处置的时间为每天8点至晚上8点。
6.成交人负责大件垃圾的分类及现场整理等。
(三)环境保护要求
1.成交人在大件垃圾处置过程中须保障周边生态环境,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及污染,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将对成交人进行追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成交人对接受大件垃圾需及时处置,不得积压,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
(四)废渣处理要求
粉碎后的大件垃圾废渣不得随意处置,须按照相关环卫要求进行处理。对于回收利用资源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定期对街道、社区大件垃圾收集情况进行巡视及反馈;
2.成交单位需将服务电话告知街道、社区,并配合街道和社区做好大件垃圾收集宣传工作。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实施时间及地点
1.实施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进入实施阶段。
2.实施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
(二)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每6个月进行支付,每6个月按考核后实际服务费进行支付,每6个月完工由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账,本服务项目无预留质保金。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形式,投标人的总报价中已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服务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3辆(含)以上≥(5吨)能力的垃圾运输专用车,运输车车厢必须确保密封,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自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开福区范围内有≥4000㎡的大件垃圾处置场地,有大件垃圾破碎机(撕碎机)设备一套。提供承诺书原件,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对以上场地和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信息,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追究其责任。
3.撕碎机设备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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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标准
开福区大件垃圾包干处置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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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响应表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书及说明否则无效。
采购人: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4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青路1118号
联系人:易维
电话:0731-82528568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