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现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甲醇燃料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2-JWSCPZ-W4003
三、项目概况:我部拟采购1家地方甲醇燃料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燃料中甲醇比例为85%以上(检测时气温不低于20摄氏度),年使用量约为36000千克(1千克=0.8升)。应当将燃料送到指定伙食单位,并负责将燃料装进伙食单位燃料桶内。配送时,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检测合格证,使用单位对配送燃料的甲醇比例进行简易检测,供应商提供三联供货单,双方对数质量进行验收后,进行签字确认。结合甲醇灶具的特性及燃料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免费的小型维修和保养,不含更换配件、主要部件等大型维修。询价评审时,采用低价中标法,供应商报单价,价格不高于4.2元/千克。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甲醇燃料 | 纯度≧85% | 甲醇比例为85%以上(检测时气温不低于20摄氏度) | 千克 | 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 根据实际需求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和盐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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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特别注意:报名后需联系代刚波(15881299995)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在确保满足我方需求的前提下参与报价。若因中标供应商未了解清楚导致不能满足需求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六)遵守军队有关保密要求。
(七)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不良记录。
五、样品
本项目不用提供样品。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3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攀枝花市东区。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攀枝花以外地区可网上报名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采购评审时间:2022年3月29日15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报名处)。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zhggzy.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员:胡庆杰(联系电话:18281232060),具体组织采购,负责发放询价文件,收取报价文件,牵头组织询价评审。采购人:代刚波(电话:15881299995),负责解释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
武警某部采购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