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2-03-23 17:06
质 疑 回 复 函
质疑人:泸州环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常亮
被质疑人: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三段3号,联系方式:0830-3173977)
泸州环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认为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泸职校新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前教育实训室厨房用具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LZZFCGGZ(2022)1001(2))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2年3月18日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招标代理机构于2022年3月18日转交至我单位后,我单位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1(详见质疑书):你公司认为“第十章综合评分的3.2.2综合评分明细表产品的结构和布局设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图纸提供厨房设备(采购清单中1-55项产品) 的结构布局图内容包括:①产品布局的专业性,②产品布局设计的美观性,③产品布局与采购人实际使用环境的和谐性,④产品布局的灵活性和维护的便利性)进行评分,内容完整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且有瑕疵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设置不合理。
质疑事项2(详见质疑书):你公司认为“第十章综合评分的3.2.2综合评分明细表-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总体方案、②施工技术和进度方案、③质量保证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④紧急突发应急预案、⑤培训计划)。以上五个方案内容均按照要求提供,且方案切实可行满足采购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设置不合理。
经我单位审查后,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答复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产品的结构和布局设计是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交货后能正常运行的前期规划方案,也是为了减少供应商项目实施风险。结构和布局设计内容是各潜在供应商根据图纸自行编制设计,该评分标准就四个方面特性已进行了细化评分。我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的该项目的评分标准合法合理,对此项质疑不予认可。
质疑答复2:本项目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是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交货后能正常运行的前期规划方案,也是为了减少供应商项目实施风险。该评分标准明确规定了要进行评分的五个方面,且五个方面的要求均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关,供应商可根据五个方面的要求拟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我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的该项目的评分标准合法合理,对此项质疑不予认可。
综上,我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的该项目的评分标准合法合理,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此次质疑事项不予认同,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质疑书、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你司对本项目的关注。
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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