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灵璧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用油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P-LBCG2022010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灵璧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8日
二:质疑事项:
灵璧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用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LBCG2022010)的招标文件质疑,经采购人研究,做如下回复: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六、评分办法履约能力,配送及仓储能力(5 分)
(1)、投标人提供配送运输车辆(荷载≥1.4吨)每提供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注: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该车辆彩色照片。彩色照片须能清晰分辨出其车牌号。不能提上述证明材料的该项不得分。
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招标文件中针对“配送运输车辆荷载≥1.4吨作为评审加分项,我司阅读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年采购食用油276000升,约252吨,平均到每日配送约1.2吨,实际需求与招标文件“六、评分办法履约能力,2、配送及仓储能力(5 分)(1)、投标人提供配送运输车辆(荷载≥1.4吨)每提供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 2 分;”不相适应,该项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我司请采购人针对以上事项进行更正或取消针对以上车辆荷载限制,并且依照相关要求予以回复。
回复:灵璧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用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LBCG2022010)涉及全县19个乡镇280所学校,点多面广,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潜在中标供应商能够有效履约中标合同内容,结合我县前几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实际情况,评分办法中履约能力,潜在投标人提供配送运输车辆(荷载≥ 1.4 吨)给予加分,可以较好地证明其履约能力更有保障。满足此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很多。且此项要求不作为资格评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合同履约相适应,是考察潜在投标人综合实力的重要条款,不存在任何指向性或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不予修改,按原文件执行。
澄清日期:2022年3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澄清内容作相应澄清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各供应商请按此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各潜在投标单位需要导入最新一次的答疑澄清文件来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投标。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 张主任 05576022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宿州市银河二路北侧港利锦绣江南西区
联系方式: 张工 15705575399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