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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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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3-30 18:29:05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8676 预算金额:1,250,00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林丹纯 项目负责人:洪佳曼

一、项目编号:ZCY2022-CS010C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蓝和村茶叶批发市场E幢013号 折扣率: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材原料(具体是: 米、面、油、 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所提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体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1,2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楚珊、郑锐东、李娟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 时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67 25.33 14.39 84.39 1 1
揭阳市弘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67 15.00 15.00 58.67 2 2
广东晟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67 15.00 14.84 58.51 3 3
揭阳市凯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33 17.33 14.69 54.35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路

联系方式:0663-823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佳曼

电 话:0663-8888225

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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