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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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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2-00251二、项目编号:GDWY2021002三、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水寨镇华一西路县国税对面段365号 1,077,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77,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苏广健 罗良文 肖映秋 刘晓君

采购人代表名单: 李志宏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次招标为服务类招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1.56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80 22.20 19.78 81.78 1 1
梅州市信相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20 8.00 20.00 56.20 2 2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20 3.00 19.74 55.94 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联系方式:0753-2169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方式: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53-2569981

十一、附件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