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综保部油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综保部油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2-04-08

招标详情

中选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XM-LSD-E-202113383

项目名称:综保部油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与需求:

功能目标:

满足我部各食堂油类食品原料采购供应需求。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为我部供应油类食品原料,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菜籽油、非转基因大豆油、橄榄油、花生油、火麻油、葵花籽油、棉花籽油、亚麻籽油、有机南瓜籽油、玉米胚芽油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品质保证: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2.供应商所送货品的保质期限自交付后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月或年)。
3.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
4.因包装、运输或装卸造成产品的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不能按照使用单位订单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二)服务送货要求:
1.按照指定送货时间及地点配送货物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如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节假日期间可正常配送,运输产品时供应商应避免日晒、雨淋,对需低温储藏的产品,在配送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降温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

交付或实施时间:

2022-12-31

交付或实施地点:

空勤公寓管理中心、员工服务共享中心、及对外保障中心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验收标准:

(一)验收时间、地点及处置办法
每批产品送达我方订单指定收货地点时,双方共同验收。供应商应安排工作人员与我方共同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方有权现场拒收并要求更换或者退货。若供应商代表不能到验收现场,则以我方验收结果为准。
(二)验收标准
参照同类产品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中的最高标准。
(三)验收方法
文件验收:供应商应提供本批成品的检验报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原材料检验报告等与交付产品相关的文件。
数量检验:我方清点交货数量(箱数),并检查外包装箱是否有明显的、可能导致产品丢失的严重破损。如果有,则应对该箱产品进行开箱检验。针对每批交货产品,按不少于总箱数3%的比例进行开箱检验。
外观质量抽检:
在开箱检验的基础上,每箱抽检产品不少于两种。对抽检产品质量及重量的公差进行检测。当外观与封存样品不符,或质量/重量等任意一项超出允许的公差范围时,视为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单据
在验收现场,我方应在供应商发货清单上签暑收货意见。有我方签字的发货清单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相应产品生产批次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证)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证)复印件。

建议合同期限:

2年

其他:

1.付款要求:
每月结算一次。我方收到全部产品并检验合格,双方对账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9%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递交我方后,我方4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以电汇或转账支票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
如后期国家税率有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2.送货地点等:
单位 序号 交货地点 交货地址 交货时间

空勤公寓管理中心:1.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飞行总队空勤公寓一层办公楼后门8:30-9:00
2.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飞行总队三号楼一层后门 9:00-9:30

员工服务共享中心:1.国航总部大楼食堂: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8:00-10:00

2.总部二食堂: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A区蓝庭苑5号8:00-10:00

3.南食堂: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地区国航大学院内8:00-10:00

对外保障中心: 1.民航局食堂:北京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7:00-7:30

2.华北营销中心食堂:北京朝阳区霄云路40号国航世纪大厦B1,7:00-7:30


备注:(1)交货地点以及收货时间以买方要求为准。

(2 )对需低温储藏的产品,在配送过程中,应采取降温措施保证产品质量;
(3) 卖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买方。


供应商要求
1、具备经营销售视频用油类产品资质,应保证其《食品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性及连续性
2、具备油类存储及配送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选单位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
1 北京市奥顺兴时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开始日期:2022-04-08

公告结束日期:2022-04-12 09:00

联系人:尹加龙

联系电话:010-80487933



()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