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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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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其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2-FW03056

二、项目名称:食堂托管经营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年营业额

1

师生餐厅三层食堂托管

3年

约600万元

备注:服务期为3年,采购人每学期考核一次,若考核满意度均达标,三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不超过二年;考核满意度不达标则终止合同。续签期间服务费用不变,学校将对食堂平时经营(包括盈利)情况进行审计。按市教育局要求规定:

1.中标企业必须对采购单位的食堂进行单独核算:实行一食堂一账号制度,中标企业必须按食堂开设银行对公账户(食堂所有资金往来均需通过该账户进出),并依据市教育局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单独核算,每月向学校提供食堂财务报表各两份(一份用于经膳管会审核后公开,一份用于学校存档备查),食堂财务要接受采购人以及市教育局的审计监督。

2.食堂所有的食材,中标企业必须选定定点企业提供,中标企业与各食材定点供货企业签订的合同,应当报学校膳管会备案。

3.中标企业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教计[2013]107号)要求,与采购人一起做好食堂信息公开工作。

4.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食堂经营管理,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食堂的经营管理纳入“浙江省中小学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天下粮仓)系统(阳光采购管理平台)。

5、投标人应按管理费点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在1%-3%(含)之间。当综合管理费低于15万/年时,则按15万计取。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二)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2772376851@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4月29日9: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4月29日9:30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一、业务咨询:

1.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712921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

2.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晓春

业务联系人:陈 聪 联系电话:0579-82779007 83189380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