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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教育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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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

招标详情

[0]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6458 项目名称 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6458001001 标段名称 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4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4月15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458001001

沭阳县教育局、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人)的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基【2022】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无锡路南侧、常州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工程,占地70.15亩,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餐厅、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其他辅助用房、停车场与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1.3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且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费:规划方案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

第二次付费:主体施工图纸及附属配套工程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项目)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

第三次付费: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第四次付费: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

招标内容:可研报告及建议书编制、节能报告书或节能报告表编制、环评报告表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编制、交通影响评价表编制、设计概算、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平面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鸟瞰图;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地下室、基础、水电、消防等全部内容)、人防图纸设计(含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及抗震支架等全部内容)、附属配套工程图纸设计【包括市政管线、管道、道路、施工临时用电、高压正式用电、变电所、室外低压供配电、泵房、给水系统、雨水回收利用、雨污水排水系统、抗震、消防及消防联动系统、污水处理、厕所、化粪池、垃圾中转站、邮政服务用房、看台、围墙、大门、出入口、场地铺装、天燃气、暖通、通讯、5G 网络信号覆盖、有线电视、安防技防、智能化线路、监控、电梯、景观绿化、路灯亮化、安全设施、太阳能(空气能)热水系统、净水(直饮水)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钢结构、膜结构】;弱电设计(教室监控、广播系统符合中考标准考场的技术要求);厨房排烟系统设计(符合环保要求);环形跑道运动场图纸设计、篮排球场图纸设计;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餐厅等室内装饰装修图纸设计;学校的文化建设方案等整个项目的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各阶段验收、配合发包人报建报表等)等】并审查合格。

注:本次投标带方案设计投标,无论投标人中标或不中标,此设计费用及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如果投标人认为红线图范围内地形不符合设计要求,就由投标人自行测绘,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5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无勘察等专业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1日 09:00至2022年04月1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0631523。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教育局、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沭阳县南湖街道教育产业园、沭阳县南湖街道邻里中心

地 址:

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

戚苏齐

联 系 人:

叶苏云

电 话:

0527-83668929

电 话:

15370538567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223600

邮 编:

223600

E-mail:

/

E-mail:

/

2022年04月1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458001001

沭阳县教育局、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人)的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基【2022】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无锡路南侧、常州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工程,占地70.15亩,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餐厅、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其他辅助用房、停车场与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1.3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且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费:规划方案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

第二次付费:主体施工图纸及附属配套工程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项目)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

第三次付费: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第四次付费: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幸福路小学建设工程勘探、设计项目

招标内容:可研报告及建议书编制、节能报告书或节能报告表编制、环评报告表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编制、交通影响评价表编制、设计概算、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平面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鸟瞰图;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地下室、基础、水电、消防等全部内容)、人防图纸设计(含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及抗震支架等全部内容)、附属配套工程图纸设计【包括市政管线、管道、道路、施工临时用电、高压正式用电、变电所、室外低压供配电、泵房、给水系统、雨水回收利用、雨污水排水系统、抗震、消防及消防联动系统、污水处理、厕所、化粪池、垃圾中转站、邮政服务用房、看台、围墙、大门、出入口、场地铺装、天燃气、暖通、通讯、5G 网络信号覆盖、有线电视、安防技防、智能化线路、监控、电梯、景观绿化、路灯亮化、安全设施、太阳能(空气能)热水系统、净水(直饮水)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钢结构、膜结构】;弱电设计(教室监控、广播系统符合中考标准考场的技术要求);厨房排烟系统设计(符合环保要求);环形跑道运动场图纸设计、篮排球场图纸设计;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餐厅等室内装饰装修图纸设计;学校的文化建设方案等整个项目的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各阶段验收、配合发包人报建报表等)等】并审查合格。

注:本次投标带方案设计投标,无论投标人中标或不中标,此设计费用及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如果投标人认为红线图范围内地形不符合设计要求,就由投标人自行测绘,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5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无勘察等专业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1日 09:00至2022年04月1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0631523。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教育局、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沭阳县南湖街道教育产业园、沭阳县南湖街道邻里中心

地 址:

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

戚苏齐

联 系 人:

叶苏云

电 话:

0527-83668929

电 话:

15370538567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223600

邮 编:

223600

E-mail:

/

E-mail:

/

2022年04月1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