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荔城区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22】采招006号
2)、项目名称:荔城区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 同 包 | 采购标的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食品质量要求 |
1 | 其他农副食品 | 1-1 | 副食品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要求 |
1-2 | 大米 | 1批 | |||
1-3 | 食用油 | 1批 | |||
1-4 | 小麦粉 | 1批 | |||
2 | 生鲜类产品 | 2-1 | 蔬菜 | 1批 | |
2-2 | 鲜肉 | 1批 | |||
2-3 | 海鲜 | 1批 | |||
2-4 | 冻品 | 1批 | |||
2-5 | 禽蛋 | 1批 | |||
送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送货时间(日常):由中标企业与学校商定。 | |||||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若合同期到期,新一轮的中标供应商未确定,则由原供应商继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直至新供应商确定为止。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其他资格要求1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其他资格要求2 | 投标人需承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因商品质量、服务等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处罚,格式自拟。 |
其他资格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信用记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投标咨询时间:2022年 04 月11 日至2022年 05月0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5月 05 日上午08:3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
六、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4-2661777。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市分行,
帐号—13400201040007163。
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九、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申请CA证书:请投标人访问瑞证通微信公众号(rzt968975)或登入www.ruizhengtong.com,进入CA办理入口,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客服热线:0591-968975)。
十、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221219)。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二、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姓名: 宋老师
联系电话: 18805945268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
邮 箱:149870167@qq.com
电 话:0594-2661777
联系人:陈女士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4月11日 2022年04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