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交易项目名称 | 洪泽区中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2022126-H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4/1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4/27 | ||
批准单位 |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批准文件 | 《洪泽区行政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招标审批表》 《区财政局关于区中医院食堂承包招标的批复》 | ||||
出租方名称 | 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地点:东风路407号 面积:约570平方米 楼层:3层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建房估备[壹]淮安0001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2月16日 | ||||
租金估价 | 7.524万元 | ||||
租赁期限 | 3年 | ||||
年租金底价 | 75240元/年;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叁佰元或叁佰元的整倍数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项目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履约保证金:10000元。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5、如在租期内,因出租方(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需要搬迁,停用该场地,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无条件撤场,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医院餐饮服务行业经验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须提供工作证明或承包合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承包经营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食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食堂经营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 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10000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女士(交易中心) | 刘先生(出租方) | ||
联系电话 | 0517-87289038 | 18752368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