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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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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二次)附件信息采购文件

招标详情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二次)
我要投标

发布时间 2022041317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二次) 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NCG2022-JC01。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1)保洁管理服务;(2)绿化管理服务;(3)房屋水电维修管理;(4)食堂餐饮服务;(5)安全保卫服务。

6.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合同约定。

8.服务期限:3年(2022年—2024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订。采购方将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⑵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开展本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所有工作的服务能力。

(2)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 2022年4月20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磋商申请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账号:6232813960000675343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⑵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1月20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http://www.yngp.com/governmentpolicy.do?method=viewPurchaseInfo sys_purchaseintention_id=-7d45b2be.17e71b86098.-6331”。

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4.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联系方式:0875-7121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875-712023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75-7121908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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