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资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2】03012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0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30
四、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
现更正为: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其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实际A、早餐:人/次(按实际人数计入)待定 ;B、中餐:18元人/次(按实际人数计入)报价。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 完成业绩 | 15 | 近3年来,投标人有从事过食堂托管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服务合同计5分,计满15分为止。 (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企业实力 | 10 |
1. 投标人有注册成立分公司并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6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办公场所照片,否则不得分) 2.拟配备的主厨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的计4分没有厨师证资格证书的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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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完成业绩 | 5 | 近3年来,投标人有从事过食堂托管经营业绩的,提供一个业绩服务合同计5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企业实力 | 20 |
1.投标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6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办公场所照片,否则不得分) 2.拟配备的主厨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的计4分没有厨师证资格证书的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每提供一个计2.5分,该项最高分10分。(需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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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益阳市资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人民路24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73709029 0737-4327770
采购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太一御江城二期(彭厨旁)
联系人:冷女士 邮编:413000
电 话:15073791290、0737-4112558 传真:411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