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质要求如下: 2.1联合体应答方式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应答人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4利害关系证明: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5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2.6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7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食品安全标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评委认定为准。 2.8提供的商品生产日期为结算期间最新生产日期,且剩余保质期最少不得低于商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要求商品带原包装,保证商品完好无损。须提供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