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下述银行信息电汇标书款后,同时需将电汇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3725104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信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 2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2022088- rh2205
2.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万元
5.最高限价:100万元
6.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具体为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约900平方米,含工作人员食堂、病人家属食堂、病房(病员)订送餐服务等。就餐人数约600-700人,具体情况可到现场进行踏勘。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
(2)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具有健康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健康证】;
(3)食堂用工必须规范合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在近 2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失火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4月 20 日至 2022年4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下述银行信息电汇标书款后,同时需将电汇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3725104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信息。
4.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标书费收款
收款人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账号:3210200191010000015259
开户行: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园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2年4月 29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4月 29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2栋5楼开标室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上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
五、开启
1.时间: 2022 年4月29 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3栋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2.谈判有效期:谈判之日起90日历天
3.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5、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泰、返泰人员,在泰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响应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 泰州市永泰路318号
联系电话: 0523-86393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3栋5楼
联系方式: 13092202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09220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