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华榕大厦七楼食堂厨师团队劳务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华榕大厦七楼设有一个食堂,现有就餐职工约100人。
2.食堂设有面点设备,至少须保障每周一次自制面食供应职工,具体时间根据华榕集团通知。
3.保障食堂日常午餐供应,如遇特殊条件供应加班晚餐。
(二)劳务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按实际需求配置,其中厨师人员至少1名,切配人员至少1名,清洁人员至少2名,人员卫生状况均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分餐制度设施条件与服务规范》等现行法律要求。
(三)控制价
劳务服务费用控制价为24万元/年,按月支付,每月定期支付2万元。
(四)食堂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二、比选方要求
1.必须是经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服务能力和信用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3.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验(提供相关合作合同);
4.企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人员均持有效的餐饮行业健康证,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5.承包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在有效期限内)。
三、比选文件编制
(一)比选文件组成
1.商务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概况、阐述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类似业绩、服务承诺的说明;
(2)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厨师等级证及团队人员健康证;
(4)“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2.经济文件
本项目的比选报价。
3.质量技术文件
业主单位评定的试菜比选结果。报名结束后会邀请比选单位进行试菜比选,并其结果将作为比选文件的质量技术文件。
(二)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文件应打印加盖公章,不得加行、涂抹或修改。
2.比选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邀请单位指定地点,比选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3.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方案
(一)商务标(25分)
满分40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0分,扣满为止。
(二)经济标(25分)
报价2万元/月为10分,每减150元/月加1分,满分25分。
(三)技术质量标(50分)
根据比选单位组织的试菜比选结果。
五、比选时间节点
1.于2022年4月23日-25日在集团网站上发布比选邀请公告;
2.意向参加比选单位于4月26日递交比选报名表;
3.2022年4月27日起进行试菜比选;
4.试菜结束后,比选单位组织员工代表对菜品进行评分;
5.于2022年5月5日上午10:00将比选商务材料及报价送至福州市群众路97号华榕大厦5楼会议室;
6.比选材料拆封,确定劳务合作方。比选评审小组于2022年5月5日上午10:30对比选材料进行拆封评判,并提出中选建议;
7.中选情况应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发出中选通知;
8.中选合作方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并同步接手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六、比选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比选方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留存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 钦 电话:18559115503)
附件:2-1.食堂服务要求
2-2.比选报名表
2-3.报 价 书
2-4.授权委托书
2-5.评分表
附件:2-1.食堂服务要求、2-2.比选报名表、2-3.报价书、2-4.授权委托书、2-5.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