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上林县西燕中学校园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GXCQJY22-311 |
项目名称 | 上林县西燕中学校园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
挂牌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2022年04月29日 |
挂牌价格 | 200,000.00元/年 |
转让标的情况 | 转让方 | 上林县西燕中学 |
所在地区 | 南宁市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详细情况 | 上林县西燕中学,校园面积约60亩,学生1088人,住宿1088人,教职员工93人(含食堂工人、门卫等)。本次招租的校园小卖部位于校园内,面积约50㎡,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用途为小卖部。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
受让保证金 | 100,000.00元 |
标的企业情况 | 企业类型 | \ |
经营范围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万元 | |
注册地 | \ | |
人员情况 | \ | |
转让形式 | \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科目\评估基准日 | \ |
流动资产 | \ | ||
固定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 | ||
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 \ | ||
净 资 产 | \ |
中介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 |
审计机构 | \ | |
评估机构 | \ |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复文件号 | \ | |
批复内容 |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 | 负债 | \ | 净资产 | \ |
评估结果(万元) | \ |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 | ||||
有效期截止日 | \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
(元/年) | 200,000.00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签订合同前,承租方须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则按相关约定进行扣减保证金处罚,次年缴纳租金时应补足所扣减的保证金。如经营期间无违约,合同期满后出租方不计利息退回全部保证金。 |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 | ||
租赁期限 | 2年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范围应当包含定型包装食品、副食品、冷饮、日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日常百货中的一项或几项。 2、承租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承租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无不良经营记录。 4、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交易方式 |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止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受让申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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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无不良经营记录查询文件;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能够按时支付租金的承诺文件; 6、在正式营业前购买相关食物中毒的全校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00万元,以防突发事故的承诺文件; 7、实地勘察确认书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承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 交纳账户 | 户 名: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账 号:8113001013900137793 | ||||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
| 10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29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 账号 | 8113001013900137793 |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 事项 |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2、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 |||
处置 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承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其他 | 报名链接:https://www.dscq.com/bidDetails/18f24be2478f4aa3b3eff1930127b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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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 |
联 系 人 | 吕先生、霍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71-5837327、13299401009、0771-2856762 | |
传 真 | 0771-5705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