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苏锡通园区海伦广场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www.stpac.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XYXJ2022022
2.项目名称:苏锡通园区海伦广场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28.80万元
5.最高限价:28.8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及验收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后附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按后附格式)
6.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7.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国企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国企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评标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商提供自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单位做过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
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www.stpac.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9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2、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投标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八、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函、分项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函、分项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1.3.报价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报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1.4.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5.投标报价中含有项目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1.6.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费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按实际支付,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锡通园区江成路1088号研发中心1号楼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马国际中心
联系方式:0513-6989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运营管理部
电话:19895931916
【特别提醒】
1、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轨迹问询,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2、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贵单位所在地及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戴口罩进入开标室,入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行程码、健康码。体温超过37.3度或行程码带*或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3度,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明: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投标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清晰的纸质核酸检测证明(显示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如未按要求提供,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上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不得有咳嗽或感冒症状。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不能投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5定稿)苏锡通园区海伦广场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