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庆元县国投集团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DF2022-ZFCG004
二. 项目名称:庆元县国投集团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庆元县国投集团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设备采购 | 119.99 |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投标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投标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文本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09:3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十一.开标时间:2022年5月5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叶金凯 联系电话:15157827137
地址: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2. 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练永刚 联系电话:13906780489
地 址: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根据业主要求现做补充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油烟排放出口位置由供货方负责政策处理并达到国家排放及标准,必须做到无纠纷,无投诉。如出现纠纷投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2、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在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该操作间噪声与震动声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造成的改造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3、所有厨房区域位置的排水管道到隔油池之间的管道由中标方负责施工安装,必须达到国家排放及标准,并领取排放许可证。
4、供货时间必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必须全部正常运行,交付业主正常营业使用,延期一天处罚3000元。
5、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85%,试运行2个月后无异常支付10%,预留5%为质保金。
6、如提供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全部清场及赔偿因此延期造成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