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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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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购买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

招标详情


食堂购买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

发布日期:2022-04-26 14:43:44 更新日期:2022-04-26 14:59:00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食堂购买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医院近期拟采购食堂购买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购买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明细: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总价限价(元)

参数要求

单价限价

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

15

64640

详见附件一

2、配置要求: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满足科室使用需求。

3、开标要求:参加开标的报名公司必须达到三家。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彩页及产品详细参数;

5.《参选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6.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产品报价单(格式自拟);

7.比选申请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产品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五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会。

六、评分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报价均应包含税费、运输等所有费用。

七、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2年 4 月 26 日—2022年 4 月 28 日下午15:00截止

八、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96号教学办公楼三楼采购办

2.联系人:汪老师

3.联系电话:0831-8253769

九、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监督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联系电话:0831-8252038

附件一:技术参数及限价.docx

附件二:参选承诺函.docx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