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2-04-28
广州农商银行计划进行2022-2024年总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现就该项目的采购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2022-2024年总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采购商品包括:蔬菜瓜果类、禽肉类、畜肉类、鲜活鱼类、粮油米面类以及牛奶乳制品等。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安全、卫生、质量、防疫、环境的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中标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无偿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4.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5.所供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6.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工作(采购人每月对蔬菜瓜果、肉类食材抽样送检,如出现二次检测农药各污染物超标的,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7.中标人不得将本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包括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申请。
9.采购人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10.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须持有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将本项目纳入保障范围,或单独为采购人提供一份以采购人为受益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承诺期限在本合同期限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团队配送人员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
12.交货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广州市番禺区捷进二路51号、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0号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订货要求,每天不少于两次送货,若采购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加补订货计划时,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响应。
14.中标人须具备自有运输车辆,具备足够运输能力。所有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使运输食材处于恒定的环境中,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在广州有固定配送场所(厂房)。
4.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或承诺中标后可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险。
5.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需同时具备IS0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022000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商须要配备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并且与国家认可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有检测协议。
8.自2020年1月1日后(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1个(含)以上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食材配送案例,或2个(含)以上与政府、金融机构、国企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达400万元(含)以上的食材配送案例。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意愿要求
1.服从我行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2.同意积极配合我行法审意见签订合同。
3.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管理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服务承诺书、工作计划任务书。
4.同意按照我行规定对项目和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奖励和扣罚。
5.同意接受我行内部、我行聘请的外部机构、我行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6.供应商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近三年(2019年1月1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四、意向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供应商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等(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注册资金、注册时间,若无,请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是三证合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国税局官网查询截图、税务登记证或资格认定通知书等资料,须含公司名称及一般纳税人字眼。
(四)在广州固定配送场所(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期内)或承诺中标后可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险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IS0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022000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八)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后(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1个(含)以上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食材配送案例,或2个(含)以上与政府、金融机构、国企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达400万元(含)以上的食材配送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
(九)供应商配备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及持证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十)与国家认可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协议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广州市固定配送场所(厂房) 面积(㎡) | 2020年至今 合作案例名称 | 合作对象 | 合作金额 (万元) | 是否配备 公共营养师 | 是否配备 健康管理师 | 是否配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 备注 |
例 | XXX公司 | XXX | XXX | XX银行食材配送项目 | XX银行 | 1000 | 否 | 是 | 是 | 例(一个案例填写一条) |
1 | ||||||||||
2 |
(十二)提供承诺满足本征集公告第三大点第(二)点供应商意愿要求的承诺函。
五、其他要求
(一)我行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请报名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登陆我行官网上的集中采购管理系统(www.grcbank.com->关于我行->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我行审核,并及时关注我行审核意见,我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二)对无法在项目征集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和提交申请的供应商,我行有权不进行邀请,并不作任何说明。
(三)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行联系,相关联系人如下:
序号 | 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1 | 找回账户或密码、入库申请审核及其他日常事项 | 林先生 | 020-22118111 | linhaocheng@grcbank.com |
陈小姐 | 020-28019580 | chenlu@grcbank.com | ||
2 | 系统技术问题(例如供应商注册时无法上传附件) | 黄先生 | 020-22195357 | huanghong1@grcbank.com |
六、意向供应商提交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邮寄: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南翼19楼集中采购中心,邮编:510623。
(二)电子邮件:yangshuang@grcbank.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
(三)公告期: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6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7:30。
注:
1.供应商可选择上述2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报名。
2.材料需装订成册。
3.征集报名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4.电子邮件报名的,附件不可以超过20M,且勿通过超大附件或云附件、网盘等形式发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89256
电子邮箱:yangshuang@grcbank.com
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
3.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采购人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