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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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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南太湖公安局2022年度食堂日常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项目的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委托,现就湖州市南太湖公安局2022年度食堂日常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恒合【2022】采019

二、采购预算:标项一:约20万元;标项二:约80万元

三、项目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配送范围

配送材料内容

1

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类配送定点供应商

1家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大米、食用油、年糕米面类、调味品、干货类共五类原材料,每类食品的具体品种由采购单位制定。

2

食堂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禽蛋类、禽肉类、豆制品配送定点供应商

1家

采购人指定地点

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禽蛋类、禽肉类、豆制品共七类食品原材料,每类食品的具体品种由采购单位制定。

配送数量:具体配送数量以采购人实际消耗采购为准。

配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预包装食品和初级食用农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与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07128685@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在“用途”一栏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恒合【2022】采019】。必须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账户上,否则其报名被视为无效。

账户: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5450000000655175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原件以扫描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7128685@qq.com: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复印件);

3.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货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2021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6.配送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场地平面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7.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不缴纳。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2年5月19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5月19 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enghezj.com/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5月11日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建花 电话:13857267913

质疑接受人:崔小燕 电话:0572-2156671

地址: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


采购人: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572-2257517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4888号

届时标项一、标项二按标项顺序开标,供应商可同时报名标项一、标项二,需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可同时成为两个标项的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