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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国有资产融合发展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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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铅山县永平铜矿矿区菜站、粮站、工人村食堂及15间店铺经营权转让(五年)

招标详情

上饶市铅山县永平铜矿矿区菜站、粮站、工人村食堂及15间店铺经营权转让(五年)

挂牌日期:2022-05-12

项目编号 JX2022RP00051C1
项目名称 上饶市铅山县永平铜矿矿区菜站、粮站、工人村食堂及15间店铺经营权转让(五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铅山县国有资产融合发展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09,60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2-05-12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2RP00051C1
项目名称: 上饶市铅山县永平铜矿矿区菜站、粮站、工人村食堂及15间店铺经营权转让(五年)
标的名称: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5号区间道路)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4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3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2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1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0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9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8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7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6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5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4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3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2号)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号临主干道路)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9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一矿区工人村食堂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3.644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一矿区工人村路西、菜站、粮站二楼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5.9585万元(总租金));
永平铜矿一矿区工人村路西、菜站、粮站一楼经营权转让(五年)(出租底价:12.108万元(总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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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2-04-1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04-22
项目简介: 永平铜矿主干道30栋平房店铺14(15号区间道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阳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赣阳禾资评字【2022】第00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五年,租金不递增,按年交付。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一年为一次缴纳期,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有优先权。 6、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8、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7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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