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龙鑫食堂及8间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整体招租 | |||
租赁底价: ¥242900元/首年 | 挂牌时间:2022-5-13至2022-5-26 | ||
项目编号:N22008 | 保证金: 5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5年 | 业 主:荆州市龙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龙鑫食堂及8间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整体招租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5-1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5-26 |
项目编号 | N22008 | 挂牌价格 | ¥242900元/首年 |
标的所在地 | 荆州市学苑路龙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 | ||
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内) |
首年租金(元) | 242900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1342175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620.22 | 出租用途 | 服务业 |
目前状态 | 闲置 | ||
标的介绍 |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荆州市学苑路龙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龙鑫食堂及8间门面,共计出租面积2620.22㎡。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荆州市龙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永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2.3.24 | ||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242900元/年 | ||
批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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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5-13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5-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首年租金由交易机构代收,剩余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二至五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依次逐年递增。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有效证件到荆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公司”)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后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农交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农交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2、承租方同意农交公司凭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款函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3、本次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誉评字(2022)第017号)为准挂牌。承租方在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标的交付,特殊情况的相应顺延不作任何补偿。 4、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税务发票。 5、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誉评字(2022)第017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农交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承租户在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垃圾清运费、门前三包等费用合同中约定。 7、本次招租项目产权交易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1.经营范围:食堂:餐饮,必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符合学生食堂管理标准,不能改变食堂功能。门面、食堂禁营项目:网吧、KTV、游戏室、夜市、电影院、跳舞场等。 2. 报名结束后经出租方资格审核有效的意向承租方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食堂装修方案,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通过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3. 装修前需缴纳装修押金10万元,装修完成后,经出租方确认无损坏、破坏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装修押金。装修完毕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应无条件搬出,且不得破坏该房屋内的装修和不可移动的装饰物及设备,出租项目如遇国家征收,承租方无条件退出,出租方对装修不承担任何补偿。 4.租赁期内交履约保证金50万元,租赁期届满后,如房屋及设施设备无损坏,该保证金3日内无息退还。 5.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正常经营,否则按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50万元,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6.租赁期限内不能整体转租或分租,租赁期届满后有租赁优先权。租赁期内采取每年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具体方式合同中约定。 7.经营作息时间:晚上11:00必须关门。 | ||
二、处置方式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现场竞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从事餐饮行业的法人单位,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提供类似租赁合同)并提供不少于3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 2.意向承租方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团餐管理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高级烹调师,高级面点师等人才配置(提供证书原件和人员社保证明)。以上证书原件和人员社保证明需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核。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一次性收取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荆州营业部 账号:1301 0012 0100 0130 93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成交的,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如因非出租方和农交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农交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农交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农交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农交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和未按规定缴款的; ③以现场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和未按规定缴款的。 二、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荆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