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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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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某单位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6

项目概况 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二次)

项目名称: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二次)

预算金额:7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劳务承包模式(购买劳务服务),引进具有营业资质的餐饮公司,由公司派遣员工到我部食堂承担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卫生清洁、服务保障等饮食保障工作,由我部负责提供食堂设施设备、采购主副食及原材料、支付劳务报酬和饮食质量监管等工作。劳务费按月支付。

(二)食堂分布和使用情况:天津市河北区1个食堂;天津市津南区1个食堂;天津市西青区1个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节能大厦2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网络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263397972@qq.com,经招标代理审核完成后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姬先生 19931213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唐杨志 15097909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杨志

电 话: 1509790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