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5月至2022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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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丰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海丰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为海丰县公安局食材供应和配送招标,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品种以实际需要为准,服务期为1年。 需满足的要求:1、响应供应商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响应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不符合采购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3、中标人必须负责成交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人工、税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必须按照所响应承诺的比率下浮,如出现超出成交约定价格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的项目要求以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 11,440,000.00 | 2022年0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丰县公安局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