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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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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2个集中办公区食堂副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2个集中办公区食堂副食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5-23 至 2022-05-27
撰写单位: 辽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2个集中办公区食堂副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2个集中办公区食堂副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000-02280
项目名称: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2个集中办公区食堂副食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包括:生抽酱油、老抽酱油、醋、盐、白糖、料酒、大酱、淀粉、耗油、麻酱、花椒、辣椒、辛辣料、香菇、木耳、干豆角、粉条、黄花菜,等等,各类干调用品。

1.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92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产品结算价格。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一至周日采购的食材或货品应按照上周五的价格结算)。即:结算价格=货品周五定价(7天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如遇食材或货品价格调整,以价格确定日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2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2.提供非临期的一级品,须保证配送种类、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检验标准要求,包装规格齐全、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3.干货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变、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色泽。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验,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拒绝接收。

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进行追溯查询。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及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油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货品,不得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6.由于供应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方人员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要求

1. 中标人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提供自有或租用的相关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及仓储能力证明照片。

2.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需要变更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3.中标人须保证恶劣天气及其他特殊环境下能够正常送货到指定地点。

4. 中标人若非生产企业,要与食品生产企业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及货品的来源清晰明确,食材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蔬菜专业流通市场,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6.中标人须承诺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指派的固定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7. 中标人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和运载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如新冠疫情消毒)。运输工具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四、验收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日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并码齐

2.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供应产品进行核查,按照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进行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取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采购人在验收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换货处理;如发现随意变更货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等,采购人将无条件退回全部货物。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须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延误配送影响采购人供餐的,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当日货款总额的50%扣为罚金。

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当日货款总额的50%赔偿责任。更换1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终止本合同。

5.供方供应的食材如有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发现1次,需方有权扣除当日进货总款的10%; 发现2次,需方将扣除当月进货总款的20%; 发现3次扣除当月进货款50%, 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供方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后果的,造成的食物中毒或经济损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刑事责任。

7.需方如发现供方供货期间与需方人员在供货数量、质量、品种、重量等方面存在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投标人应承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9.双方由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按照有关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了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注:折扣率是指所报政府采购价格占基准价格的比例。例如,基准价格为100元,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为90元,则折扣率为9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禽蛋牛奶豆制品类包括:鸡翅中、鸡翅根、鸡脖、鸡心、鸡胗、鸡腿、骨肉相连等鸡肉类;鸡蛋;鸭肉;鸭蛋;鹅肉;牛奶;豆制品等等。

1.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205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产品结算价格。产品结算价格。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一至周日采购的食材或货品应按照上周五的价格结算)。即:结算价格=货品周五定价(7天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如遇食材或货品价格调整,以价格确定日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2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2.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的规定。

3.鲜肉类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根,无血迹。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表皮有光泽。须提供相关检疫检验证明。

4.蛋类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新鲜、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5.冷冻禽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等相关参数。

6.冷冻禽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7.鲜牛奶包装干净无漏气,无漏液,无杂质,按规格供货。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日期标识、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标签、质量等以上条件必须有明显标识。外包装完好,密封。

8.供货商交货时须主动提供国家规定的肉类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等相关检疫检测证明,如应提供而未提供相关证明,采购人不予接收。

9.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进行追溯查询。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及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0.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油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货品,不得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11.由于供应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方人员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要求

1.产品供应商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需要变更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3.供货商须保证恶劣天气及其他特殊环境下能够正常送货到指定地点。

4.供货商若非生产企业,要与食品生产企业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及货品的来源清晰明确,食材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食材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6.中标人须承诺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指派的固定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7.供货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和运载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如新冠疫情消毒)。运输工具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四、验收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日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并码齐

2.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供应产品进行核查,按照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进行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取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采购人在验收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换货处理;如发现随意变更货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等,采购人将无条件退回全部货物。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须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延误配送影响采购人供餐的,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当日货款总额的50%扣为罚金。

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当日货款总额的50%赔偿责任。更换1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终止本协议。

5.供方供应的食材如有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发现1次,需方有权扣除当日进货总款的10%; 发现2次,需方将扣除当月进货总款的20%; 发现3次扣除当月进货款50%, 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供方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后果的,造成的食物中毒或经济损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刑事责任。

7.需方如发现供方供货期间与需方人员在供货数量、质量、品种、重量等方面存在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投标人应承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9. 双方由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按照有关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了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注:折扣率是指所报政府采购价格占基准价格的比例。例如,基准价格为100元,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为90元,则折扣率为9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水产品类(生鲜品、冻品):包括刀鱼、鱿鱼、龙利鱼柳、晶鱼、黄花鱼、鳕鱼、偏口鱼、沙丁鱼、鲶鱼、武昌鱼、鲤鱼、大虾等水产品。

1.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128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产品结算价格。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市海鲜市场”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一至周日采购的食材或货品应按照上周五的价格结算)。即:结算价格=货品周五定价(7天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如遇食材或货品价格调整,以价格确定日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2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2.新鲜鱼类,体表鳞片完整,具有固有色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混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混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

3.冷鲜或者冷冻水产品,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4. 供货商交货时须主动提供国家规定的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应具备的《生产许可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等相关检疫检测证明,如应提供而未提供相关证明,采购人不予接收货品。

5.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进行追溯查询。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及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油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货品,不得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7.由于供应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方人员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要求

1.产品供应商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需要变更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3.供货商须保证恶劣天气及其他特殊环境下能够正常送货到指定地点。

4.供货商若非生产企业,要与食品生产企业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及货品的来源清晰明确,食材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食材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6.中标人须承诺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指派的固定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7.供货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和运载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如新冠疫情消毒)。运输工具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四、验收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日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并码齐

2.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供应产品进行核查,按照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进行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取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采购人在验收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换货处理;如发现随意变更货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等,采购人将无条件退回全部货物。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须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延误配送影响采购人供餐的,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当日货款总额的50%扣为罚金;

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当日货款总额的50%赔偿责任。更换1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终止本协议。

5.供方供应的食材如有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发现1次,需方有权扣除当日进货总款的10%; 发现2次,需方将扣除当月进货总款的20%; 发现3次扣除当月进货款50%, 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供方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后果的,造成的食物中毒或经济损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刑事责任。

7.需方如发现供方供货期间与需方人员在供货数量、质量、品种、重量等方面存在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投标人应承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9. 双方由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按照有关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市海鲜市场”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了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注:折扣率是指所报政府采购价格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猪肉类:前槽肉、五花肉、梅肉、猪外脊、猪排骨、猪脊骨、猪肝、猪皮、猪肘、猪蹄等等;牛、羊肉类:牛小肉、牛腱子、牛尾、羊肉、羊肉片、牛排等等。

1.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203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产品结算价格。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一至周日采购的食材或货品应按照上周五的价格结算)。即:结算价格=货品周五定价(7天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如遇食材或货品价格调整,以价格确定日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2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2.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的规定。

3.所提供的鲜猪肉类商品均为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血污,无泥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4.所提供的鲜牛、羊肉类商品均为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肉)或淡黄色(牛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沾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和泥污、血迹,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

5.冷冻肉要求。(1)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2)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6.供货商交货时须主动提供国家规定的肉类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等相关检疫检测证明,如应提供而未提供上述相关证明,采购人不予接收货品。

7.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进行追溯查询。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及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8.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油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货品,不得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9.由于供应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方人员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要求

1.产品供应商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需要变更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3.供货商须保证恶劣天气及其他特殊环境下能够正常送货到指定地点。

4.供货商若非生产企业,要与食品生产企业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及货品的来源清晰明确,食材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食材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6.中标人须承诺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指派的固定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7.供货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和运载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如新冠疫情消毒)。运输工具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四、验收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日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并码齐

2.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供应产品进行核查,按照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进行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取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采购人在验收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换货处理;如发现随意变更货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等,采购人将无条件退回全部货物。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须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延误配送影响采购人供餐的,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当日货款总额的50%扣为罚金。

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当日货款总额的50%赔偿责任。更换1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终止本协议。

5.供方供应的食材如有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发现1次,需方有权扣除当日进货总款的10%; 发现2次,需方将扣除当月进货总款的20%; 发现3次扣除当月进货款50%, 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供方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后果的,造成的食物中毒或经济损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刑事责任。

7.需方如发现供方供货期间与需方人员在供货数量、质量、品种、重量等方面存在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投标人应承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9. 双方由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按照有关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了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注:折扣率是指所报政府采购价格占基准价格的比例。例如,基准价格为100元,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为90元,则折扣率为9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当季辽阳市蔬菜市场准入检测合格的各类新鲜蔬菜。

1.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242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产品结算价格。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一至周日采购的食材或货品应按照上周五的价格结算)。即:结算价格=货品周五定价(7天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如遇食材或货品价格调整,以价格确定日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2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等,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

2.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明显喷水痕迹、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提供。

(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色。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芸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菜类:藕、茭白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

(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所供蔬菜的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卫生指标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相关检疫、检测手段,所供蔬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

4.供应商配送商品时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采购人对菜品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要求立即退换,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蔬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

GB2763-2005、

GB18406.2-2001、

NY5089-2005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灵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食材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食材供应;必须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实行产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全过程溯源管理。

6.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油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货品,不得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7.由于供应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方人员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要求

1. 产品供应商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需要变更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3.供货商须保证恶劣天气及其他特殊环境下能够正常送货到指定地点。

4.供货商若非生产(种植)企业,要与生产(种植)企业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

5.中标人须承诺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指派的固定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6.供货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和运载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如新冠疫情消毒)。运输工具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四、验收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日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北京时间7:00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并码齐。

2.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供应产品进行核查,按照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进行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取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采购人在验收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换货处理;如发现随意变更货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等,采购人将无条件退回全部货物。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须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延误配送影响采购人供餐的,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当日货款总额的50%扣为罚金。

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当日货款总额的50%赔偿责任。更换1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终止本协议。

5.供方供应的食材如有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发现1次,需方有权扣除当日进货总款的10%; 发现2次,需方将扣除当月进货总款的20%; 发现3次扣除当月进货款50%, 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供方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后果的,造成的食物中毒或经济损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刑事责任。

7.需方如发现供方供货期间与需方人员在供货数量、质量、品种、重量等方面存在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需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投标人应承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9. 双方由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按照有关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以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财政信息-X月第X周价格情况”的价格及成本监审科提供的部分指导价(如未列如平台的产品则以“辽阳大润发”的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了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注:折扣率是指所报政府采购价格占基准价格的比例。例如,基准价格为100元,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为90元,则折扣率为9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2.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13904194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3868638
邮箱地址: lysjyzxzfcg@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包:700001677999012603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子帅
电 话: 0419-386863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