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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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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食用油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哈尔滨工程大学食用油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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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已收到报价(2)

竞购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7:08

竞购截止:2022年05月25日 23:59

采购类型:单次采购

期望收货:2022年05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

竞购商品

商品名称*
(可含规格)
商品一级类目* 商品二级类目* 商品三级类目* 采购量* 规格 计量单位* 备注
(价格等其他要求)
附件
(图片/文档等)
食用油(豆油) 米面粮油 食用油 豆油 16536

5升/桶

商品限制单价65.50元/桶
1.提供非转基因一级和三级大豆油。产品符合GB1535-2017标准,具有非转基因身份保持体系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志证书,且符合国家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标准,并须提供一年内有效的官方相关检验部门出具的检疫或质量检验报告单; 2.商品单价不得高于65.5元/桶(5升),且合同期内价格不得高于832平台竞价中的报价,如遇产品市场价格下调,甲方有权力享有同样数额的价格折让。

    对供应商的要求

    收货地: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南岗区
    发票要求:
    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注册资金:
    0万元
    报价要求:

    报价需包含运费

    保密协议:

    补充说明

    哈尔滨工程大学扶贫采购食用油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扶贫采购食用油项目;

    2.项目预算:65.5元/桶(5升)(包含分拣、包装、运输、人工、税金、账期等所有费用);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按需求分批次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完成此类项目相关资质且资信良好的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失信记录名单或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

    3.本项目特定要求:

    (1)核准经营范围须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且供应商须为大豆油生产加工企业;

    (2)所提供产品具有非转基因身份保持体系认证证书;

    (3)所提供产品具有《绿色食品》标志证书。

    三、项目采购需求

    (一)产品要求

    1.提供非转基因一级和三级大豆油。产品符合GB1535-2017标准,具有非转基因身份保持体系认证证书和《绿色食品》标志证书,且符合国家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标准,并须提供一年内有效的官方相关检验部门出具的检疫或质量检验报告单;

    2.产品有效期应在保质期的二分之一时间以上,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3.产品包装规格应为5升/桶。

    (二)价格

    1.合同期内价格不得高于832平台竞价中承诺约定的报价,如遇产品市场价格下调,甲方有权力享有同样数额的价格折让;

    2.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作为供货过程产品质量、服务等问题保证。若乙方发生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供货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根据甲方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并按保管员指定的库房和位置进行摆放。产品经甲方库管人员办理验收入库后,乙方视同甲方已收到货物。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价格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购货方的订货需求,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供货,不能供货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资格,另行选择供应商并在三年内不再与其签订任何形式的供货协议;

    2.乙方配送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省、市及高校防疫各项规定,并保证专人专车,工作人员需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四)验收

    1.产品按国家、行业标准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集团饮食中心《饮食原材料验收感官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并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集团饮食原材料验收制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集团饮食中心进货验收工作程序;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若商品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未到保质期但包装破损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或出现变质的商品保持原样应允许退换商品;有客观或其他因素造成产品不适用或服务和品质用户不满意,甲方有权保持商品原样退换商品或终止合同;

    3.验收期限一般为收到货物及相关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若遇特殊情况(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指:如法定节假日、疫情期间等)可适当延长;

    4.在验收时发生不符合验收要求退货的商品,按当批次退货货款的10%扣缴履约保证金,并按《供应商考核标准》对其进行扣分,并根据分值进行等级评定。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1.甲方收到乙方正规销售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以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付款;

    2.货款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货款须在产品验收合格后,并经相关人员审批签字后方可结算;

    4.供货当月结算,一次结清本月货款,付款时间为每月25日至月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