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5月至2022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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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及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及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包1主要功能或目标: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食堂食材12个月配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包括: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鲜肉、大米、食用调和油、蛋类、蔬菜水果类、干货类和豆制品、水产、面、奶及奶制品、调料、饮品等。 食堂供应早餐、午餐、晚餐。费用包含税费、运输费等。结算费用以实际用餐人员结算。 包2主要功能或目标: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渔湖办公点、凤美派出所、地都派出所、登岗派出所、砲台派出所、地都打私执勤点食堂食材12个月配送服务;需满足的要求: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包括: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鲜肉、大米、食用调和油、蛋类、蔬菜水果类、干货类和豆制品、水产、面、奶及奶制品、调料、饮品等。 食堂供应早餐、午餐、晚餐。费用包含税费、运输费等。结算费用以实际用餐人员结算。 需满足的要求: | 按相关政策执行 | 11,227,400.00 | 2022年0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