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准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22年6月份的生鲜猪肉(当日宰杀)、冷鲜猪肉(含猪肝、大排、统排)、生鲜牛肉、生鲜鸡肉、冷冻食品、蔬菜、水产品(河鱼、淡水虾)、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三鲜鱼丸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单位须持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肉类在配送时须持具检疫合格证明物证随货同行,检疫合格证明必须要有检疫单位公章和检疫人员的签字。
3.为充分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米、油由区勤工办统一招标中标单位直接供货,其余物品供货商在金沙镇必须有实体店(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以便实时监管。
4.投标单位在投标或供货过程中确保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任何不良记录,诚信规范,社会反应较好。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单位,请凭身份证、健康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提供最近生产产品批次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及公司相关情况简介、投标方厂址、联系方式,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投标方认为有用的其他材料,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十点前到实验中学会计室报名。参与招标人员必须提供当日两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打印件)。
四、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验中学招标现场填写投标物资价格;
2.投标单位是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身份证、健康证、法人营业执照、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委托投标的则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在2022年5月30日上午十点前将投标保证金5000元交实验中学食堂会计室。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退。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定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没收不退。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当天内予以无息退还。
6.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7.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应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不按时供货的,终止协议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附送检验合格证;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测,由招标方负责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检测结果如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认定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将终止协议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8.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招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本次中标价格为合同执行价格,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六、评标办法:
同一物品竞标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如价格相等则原供应商优先确定为中标单位,如果没有原供应商的则进行二次竞标;如只有一家竞标单位则由评标小组与其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中标价格。评标小组为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付款方式:
所供货物经学校专人验收、经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按月结算,次月付清货款(所有物资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八、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10:00
2.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15:00
3.开标地点:实验中学学生阅览室
通州区实验中学
2022年5月27日
供稿:郁琛 审核:纪华、朱飞 编辑:陈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