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成华综执(2022)第67号二、合同名称:十里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N5101082022000007四、项目名称:十里店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怡福巷124号
联系方式:13558654617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千里驹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茂生街
联系方式:13568934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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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里店办公区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739,200.00 | ¥739,200.00 | 1、成交人原材料采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能溯证溯源(提供承诺函)。2、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SC标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提供承诺函)。配送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3、质量标准(1)大米:国家免检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大米(提供承诺函)。(2)食用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等,非转基因,国内知名品牌,国家免检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提供承诺函)。(3)面粉: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提供承诺)。(4)肉类、家禽、水产、鱼类、蛋类:配送时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提供承诺函)。(5)调味品:满足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提供承诺函)。(6)蔬菜、水果省内大型果蔬生产基地或大型果蔬市场提供,配送时须每批次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提供承诺函)。4、配送要求(1)成交人要配置“配送专用车”,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运输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2)成交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成交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成交人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3)配送企业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分类包装。(4)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由成交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书面承诺函)5、配送流程(1)采购人提前 2 天(米、面、油提前 3 天),将要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通过书面(或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平台)的形式通知配送企业,以便配送企业备货。(2)配送企业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到位,确保食堂正常运行;(3)配送企业将货物送达后,对食品质量、数量、价格验收确认后签字。(价格确认方式见三、价格确认方式)。 |
合同金额: 739,2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5月30日至2023年05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十里店食堂食材配送政府采购合同(正式)(1).docx
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