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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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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面食堂二楼1#餐饮档口招租(4年)项目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面食堂二楼1#餐饮档口招租(4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2-392

挂牌起始日期

2022/5/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6/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面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食堂档口

所在层数

2层

租赁面积

档口面积为72㎡,配10㎡仓库

租赁期限

4年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度为一个计费周期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第一个计费周期租金和物业费;之后承租方须在当个计费周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下个计费周期的租金转帐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10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1.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租金底价

人民币5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住所: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东片区

法定代表人:李仲良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第3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1798 1201 0102 1233 70

开户行:农信社南宁市茶花园分社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为境内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公司,为境内合法餐饮管理经营公司。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

2.意向方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粉面、包点、精品快餐、精品炒菜及食品加工制售等特色正餐(本项目禁止经营奶茶、水果等非正餐饮食)。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设备设施情况

(1)东面食堂二楼各餐饮档口由该档口承租方自行配备餐饮设备及独立水电设施、独立水电表、排烟设施等一切生产相关设备设施并且只允许安装使用燃气的生产设备设施,燃气设备安装费用及使用收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学院只提供经营场所,不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出租方现有设备设施现场清点后移交使用。

(2)承租方须爱护好出租方已配置的设施设备,在项目服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须完好无损,墙面恢复原样,破损者须照价赔偿,自备、自购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3)各餐饮档口按烹饪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等规范配置使用区域,各餐饮档口共享一个大的用餐大厅,学院提供用餐桌椅,各餐饮档口承租方也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自行采购餐桌椅,各承租方各自负责所中标档口及各档口对应的用餐区卫生。学院不提供承租方及员工住房,提供学院东面食堂二楼东北角一间办公室作为六个档口承租方的办公场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竞租人自行实地踏勘。

4.服务及人员要求

(1)服务:负责做好整个食堂区域的所有管理和服务工作。

承租方必须负责:每日菜品的制作,正常供餐及管理;餐厅卫生打扫、厨具清洗;餐厅临时接待用餐和会议用餐的制作、服务;负责食品、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厅的安全等服务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热情服务,食堂环境整洁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人员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

人员配置能满足师生一日三餐的餐饮服务需要。

5.服务质量及卫生标准

(1)承租方按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卫生局有关单位食堂和饮食行业的规定,按照餐饮企业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7S)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2)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按照饮食行业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堂火灾和事物中毒事故发生。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6.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出租方现有的“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如在经营过程中学院制定新的管理制度,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履行管理义务,服从出租方管理制度。违反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三次则给予警告,一学年警告三次则学院有权解除合约。

(2)各档口使用水电费按照实际使用支付,公共区域的水电费按照实际费用各餐饮档口均摊。每学期期末前一周结算,水电费由出租方开具财政往来一般性收款收据;其他税费及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由承租方自付。

(3)各餐饮档口必须服从学院对食堂水电气的供给管理,学院正常检修、临时抢修、供电供水企业要求停水停电等一切正常停水停电的情况下,以及火山、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须服从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学院对上述情况下造成承租方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在水、电、气等资源出现短缺时,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避免学院出现大规模群体事件,所有承租方必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

(4)所有承租方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外经营,所有的促销活动必须得到学院同意之后方可组织实施,原则上所有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教学管理,不得破坏学院整体教学环境。

(5)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6)该项目各分标投标人须具备完全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

(7)禁止承租方将成交的餐饮档口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8)若承包期间由于承包方原因出现重大火灾,食物中毒,师生集体上访或集体罢餐等群体性事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9)所有承租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张贴告示等任何改动须做出方案报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10)本项目竞得人须在5个自然日之内与出租方签订承包合同。

(1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发现问题或与其他经营者有利益冲突,必须上报学院后勤管理部门,不得私自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解决、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合同。

(12)经营期间如出现学院属地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安装相关设备设施的,则由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关费用,属于服务本档口的设施设备费用,由本档口承租方负责,属于服务集体的设施设备费用,则按照经营面积分摊。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5/30至2022/6/6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限时竞价开始半小时内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竞租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5月30日10:00-2022年6月7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 受让申请书.doc

2. 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3. 网络竞价须知.pdf

4. 标的照片.zip

5. 东食堂二楼1#档口租赁合同(模板).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熊经理 0771-5585039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5)